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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的一天,马路上邱X驾车超车与王X的车发生剐蹭。邱X察觉王X有酒驾嫌疑,立刻报了警。随后,公安机关将王X带去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高达241mg/100ml。
首次庭审:发现鉴定意见瑕疵
案件审理中,常洁律师介入此案。常洁自2017年开始执业,是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等,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她细致研究案卷后,发现本案核心证据酒精含量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在首次庭审质证环节,她提出异议,案涉鉴定意见只标注鉴定方法与结论,没有鉴定过程证据材料。法官当庭休庭,决定转为普通程序重新开庭。
二次庭审:揪出核心问题
首次庭审后,检察机关补充侦查,提交鉴定过程材料,二次开庭法院通知鉴定人出庭。常洁律师重点指出两大核心问题,一是鉴定操作不符合国家标准,检测参数与规定不符;二是鉴定数据有单位换算与书写错误,色谱图与检验记录表数值相差十倍。面对质疑,鉴定人无法合理解释,甚至不掌握单位换算标准。
三次庭审与最终结果
二次庭审后,法院针对单位换算错误问题要求再次补充侦查,鉴定机构称色谱图“ng/ul”无实际含义。第三次庭审,常洁律师指出该说明缺乏科学依据。最终,法院判决王X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在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基础上适用缓刑。常洁律师通过精准指出证据瑕疵,实现了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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