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履历:深耕资本市场法律服务领域
徐晓自2006年开始律师执业生涯,现任职于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同时,他还是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公益律师。其服务核心地区为上海市,并且代理全国范围内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办公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海平路58号兰迪大厦。
丰富办案经验:为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
徐晓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了投资损失。他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专注于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以严谨细致的执业态度、专业高效的诉讼能力,努力为每一位受损投资者争取公平合理的赔偿,致力于让法律成为投资者最坚实的依靠。
典型案例:证券虚假陈述维权胜诉
投资者周X因信任某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在该公司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购入其股票。后因该公司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的行为被揭露,导致股价下跌,周X遭受投资损失。周X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徐晓律师及胡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要求该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59,164.59元。被告公司辩称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无因果关系或原因力不大。
专业办案策略:依据示范判决积极维权
本案是系列平行案件之一,前期已有示范案件生效判决认定被告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成立,并明确了实施日、揭露日、基准日及基准价等关键事实。徐晓律师团队依据示范判决所确立的标准,代理原告周X积极主张权利,向法院申请调取其交易数据,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损失核定。
案件圆满结果:投资者获全额赔偿
经上海金融法院审理,采纳了示范判决的认定结论,并依据损失核定意见书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应赔偿原告周X投资差额损失人民币59,046.5元,并赔偿相应的佣金和印花税损失,合计人民币59,164.59元。法院认为,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买入并持有股票所受损失,依法推定为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目前,该判决已生效,被告需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这一案件的成功,充分体现了徐晓律师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能力和为投资者维权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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