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本案由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鲁春雷律师代理。鲁春雷律师毕业于统招内蒙古农业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深耕于经济纠纷领域,尤其擅长建设工程案件,同时在劳动争议、侵权、执行、婚姻家庭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现任乌兰察布市劳动争议诉裁调工作室调解员,工作认真负责,办案逻辑思路清晰,致力于为委托人争取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B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产生纠纷。A公司要求二被告连带支付2021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租金987259元、违约金197451.8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辩称因疫情无法经营,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原告未及时催缴租金,且已于2024年7月搬离租赁房屋。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与马X2019年4月签订商铺租赁合同,马X按约支付首年租金,尚欠合同期内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未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至2024年7月,原告已制定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且马X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马X、B公司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理由是租赁合同到期后继续使用租赁物,原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未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未举证证明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违约金诉求不予支持。
案例二: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大额财产
本案由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申某某发现丈夫于X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2015年起与被告李XX建立婚外不正当关系,并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以多种方式赠与被告,累计金额达163万元。申某某认为该赠与行为侵犯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被告取得财产构成不当得利,遂诉至法院。
被告提出多项抗辩,如不知晓于XX已婚、部分转账金额计算错误、反向转账应抵销、工资社保系合法劳动报酬、部分款项已过诉讼时效等。
原告律师团队全面搜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原告与于XX的夫妻关系、于XX与被告的婚外关系、赠与财产的具体金额及财产形式等。针对被告抗辩,律师当庭逐项质证,驳斥其理由。
法院审理认为,婚外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应认定无效;诉讼时效未届满;赠与财产金额依法核定,小额转账仍应返还;被告反向转账不产生抵销效力;工资社保系公司经营行为,不予支持返还;保函费非必要支出,由原告自行承担。最终判决被告李XX向原告申某某返还不当得利款,并支付利息损失,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房屋租赁方面:租赁合同到期后,若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合同继续有效,但变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要及时主张租金和续签合同,避免后期维权困难。
2.婚内财产赠与方面: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且属无权处分,赠与无效。原配要及时收集证据,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3.证据收集:无论是哪种纠纷,都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能在诉讼中占据有利地位。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看到法律在解决纠纷、维护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鲁春雷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就职于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2102室,大家有需要可以进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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