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同居是一种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我国之所以规定婚姻法,是为了更好的规制婚姻的制度,更好的维护男女双方的权利,但是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话,双方的很多权利就不能够得到更好的保护,同居又分开了可以分割财产吗很多人不知道,小编来告诉大家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同居又分开了可以分割财产吗?
原则上都是依据《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分割,
但解除同居关系只是分割双方同居时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而离婚分割的是婚姻关系期间的所有共同财产包括继承和赠送得到的财产等。
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如何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时,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教育和财产分割,应本着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及双方过错程度妥善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对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有条件的,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送他人抚养,须征得另一方同意。
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解除非法同居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何谓“共同所得”,一般认为形成同居双方共有财产的“共同所得”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双方共同生活,这是形成共有关系的基础;二是双方共同劳动、经营或管理,这是产生共有关系的前提条件。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共同所得,否则应视为个人所得。
综上所述,同居关系是一种事实上的婚姻关系,目前的婚姻法是不承认的,同居关系实际上是一种不够稳定的关系,男女双方因为很有婚姻的束缚,可能会随时分手,如果双方有了孩子之后是很难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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