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由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黄明律师(执业1年,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事务、刑事辩护领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具备“三师合一”知识体系)与赵X律师共同代理。
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在20年8月31日与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该项目二期427户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先付50万,余款158万余元在“通气点火前”付清。后来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在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用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还承诺最迟20年12月31日前付清。可付款期限到了,被告没足额支付,起诉前还拖欠本金110万余元及违约金。
燃气公司委托黄明和赵X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本案焦点有两个:一是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二是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适用问题。庭审中,被告认可欠款但表示偿付困难,还对高额违约金有异议。
黄明和赵X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和被告当庭对账,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其次,针对违约金争议,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付款方式和期限,但没明确“免除”违约责任,且陈述了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的约定背景。最后,考虑到法院可能会酌情调整违约金标准,把确保工程款本金全额支持作为核心目标,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工程款本金,判决被告支付1,019,541元,也支持了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些法律干货:
1.证据很关键:在合同纠纷中,要保存好银行流水、确认书等证据,这能帮助确定欠款金额。
2.关注合同变更: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主要条款时,要明确逾期付款等违约责任的约定,避免后续争议。
3.合理设定诉讼预期:诉讼时既要积极主张权利,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判结果,设定合理的诉讼目标。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商业活动中遇到合同纠纷不要慌,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会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合理策略,帮助燃气公司成功收回工程款,减少了损失。黄明律师是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位于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和独特的“财税+法律”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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