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由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高志博律师代理。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他是律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和婚姻家庭团队主任,还是黑龙江省民盟法制委员会委员、哈尔滨法律援助中心公益律师。
2024年1月20日4时许,一场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了。李X驾驶登记在L名下的小型轿车,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造成李X及2位乘车人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李X负事故全部责任。原来,车辆所有者L把车租给了W,W又转租给李X。小X的父母H和R认为L和W在租车过程中有过错,将他们告上法庭,要求赔偿827,715元。
高志博律师作为L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三点观点。一是L对W转租不知情,不应为李X事故负责;二是L检验过W驾驶证,W隐瞒注销和转租情况,责任在W;三是应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李X超速负主要责任,L不应担责。
法院审理时查看诸多证据,确认事故和租赁事实。法院认为小X“好意同乘”有过错,L和W没审查租车人资质也有过错,虽李X是主责但已死亡,L和W需担责。最终,法院判决L和W各承担10%赔偿责任,L只需赔偿83,211.50元。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干货:
1.租车审查很重要:车辆所有人出租车辆时,一定要仔细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证,避免因对方资质问题承担责任。
2.转租需谨慎:租车人若要转租,应告知车辆所有人并确保次承租人有合法驾驶资质。
3.好意同乘有风险:乘车人也有义务审查驾驶人资质,尽到提醒义务,否则自身也可能承担一定责任。
结语
这起交通事故案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涉及车辆租赁等问题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遇到纠纷不要慌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高志博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结果。他是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位于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汇智中心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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