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基础
李泽宇律师为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为113xxxxxxx052217。他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时间。在这八年里,他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数量达三百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累。其服务地区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注重诚信与专业操守。他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推荐指数居前列。此外,他还是心理咨询师和涞源县人民调解员,具备多方面的专业素养。
擅长领域与能力
李泽宇律师擅长的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他是保定市地区不良资产律师,也是保定地区执行律师,还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在不良资产方面,他有丰富的尽职调查经验,并且可以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在处理各类案件时,他办案风格以思路灵活、效率高效著称,能快速推进案件进程并维护当事人权益。同时,他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团队协作能力强,法律服务能力全面。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李泽宇律师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提供法律支持。这一案例充分展现了他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他能够精准把握合同条款,分析其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通过有效的谈判和法律手段,为客户争取到应有的权益,体现了他在合同事务领域的专业水平。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一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上诉人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XX、刘XX、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孙XX委托李泽宇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保险公司上诉称,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刘XX在事故发生后驾车逃逸,根据机动车商业第三者保险条款,该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失属于免责情形,其只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李泽宇律师代理孙XX辩称,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在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没有尽到任何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对是否是其本人签字没有做出明确答复,也没有相关证据证实其是本人签字,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于其免责条款已经明确告知投保人,也无证据证实向刘XX尽到解释说明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李泽宇律师在本案中,通过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成功维护了当事人孙XX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他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诉讼技巧。
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二
在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与被告XX、李XX、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发生纠纷。四原告委托李泽宇律师等作为诉讼代理人。原告要求被告依法赔偿因于XX死亡的各项损失,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直接赔付。保险公司辩称同意先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事故责任比例30%承担责任。法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因于XX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李泽宇律师在本案中,为原告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体现了他在处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时,能够准确分析案件情况,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谋取最大利益。
综上所述,李泽宇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多个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无论是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为客户追回货款,还是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都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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