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龙律师:专业铸就辉煌
杨龙律师是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2017年执业以来,他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成功办理过多起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不起诉等刑事案件;在建设工程领域,他担任过湛江市多项重大工程项目法律顾问,办理过多起重大建设工程案件并取得胜诉。此外,在婚姻家庭、工伤理赔等方面,他也有着丰富的经验。
本案中,广东省某公司与湛江市某局就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产生争议。2009年双方签订《湛江市某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工程款按总概算下浮7.945%结算。2011年的《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约定。然而,2015年起,该公司以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为由,主张工程款“不下浮”,并提起仲裁。
核心争议与证据梳理
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案件核心矛盾:申请人主张的“工程款不下浮”是否有合同及法律依据。他带领团队系统梳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明确下浮率为合同实质性条款;《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且申请人在协商中未提出异议;联合体内部施工合同印证申请人认可下浮结算;政府函件无变更合同效力,会议纪要“进度款暂不下浮”是临时措施,不构成合同变更;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应属无效。
仲裁庭审:真相大白
仲裁庭审中,杨龙律师围绕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核心抗辩。指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申请人混淆概念;进度款支付与结算标准不同;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法律规定;前21期进度款按下浮率支付,印证双方共识。最终,广州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杨龙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这场充满悬念的仲裁案,在杨龙律师的努力下,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