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公告60天后是自动判离吗?

最新修订 | 202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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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该问题主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进行分析。按照规定来说,在离婚诉讼公告60天之后,案件尚未审理完结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也就是自动判离。但是当另一方失踪或是死亡时也可以申请提前自动判离,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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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的审理当中,有时由于案件性质的特殊性,需要延长审理时间,但是结案的期限一般都为三个月。除此之外,在离婚案件的审理当中,法院还会自动判离。那么离婚诉讼公告60天后是自动判离吗?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诉讼公告60天后是自动判离吗?

60天,再加上15天答辩期。不去的话,法院会缺席审判。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二,我国《民法通则》第20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人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限为3个月。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

因此,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方式达到离婚的目的。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离婚诉讼公告60天后是自动判离吗该问题主要根据当地法院的规定进行分析。按照规定来说,在离婚诉讼公告60天之后,案件尚未审理完结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也就是自动判离。但是当另一方失踪或是死亡时也可以申请提前自动判离,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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