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很多人可能都听说过管辖权异议这个事儿。在一审的时候,如果当事人觉得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是可以提出异议的。但要是到了二审阶段才提出管辖权异议,这就有点让人犯难了,不少人就会担心会不会直接被驳回起诉。毕竟二审意味着案件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突然提出管辖权方面的问题,会对整个诉讼进程产生不小的影响。那么二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到底会不会被驳回起诉呢?接下来咱就好好聊聊这个事儿。
一、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一般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也就是一审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日内。这是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避免当事人故意拖延时间。而到了二审阶段才提出管辖权异议,通常是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因为二审主要是对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而不是重新确定管辖权。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是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比如在一审时不知道存在管辖权问题,或者有新的证据证明管辖存在错误,在二审提出也可能会被考虑。
比如有个案件,原告在A地起诉被告,被告在一审时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到了二审却提出,称案件应该由被告所在地B地法院管辖。按照正常程序,二审法院大概率不会支持被告的管辖权异议。
二、二审管辖权异议与驳回起诉的关系
一般情况下,二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不会直接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于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如果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而对原告的起诉予以拒绝的司法行为。而管辖权异议主要是关于案件受理法院是否合适的问题。即使二审法院认为管辖权存在问题,通常也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而不是直接驳回起诉。
就像上面提到的案例,二审法院即便认为B地法院有管辖权,也会把案件移送到B地法院继续审理,而不是直接驳回原告的起诉。
三、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对方法
如果当事人在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这些证据可以是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被告的实际住所地证明等。同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的异议申请。法院在收到异议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异议成立,会将案件移送;如果认为异议不成立,会裁定驳回异议。
比如当事人要证明被告的实际住所地与受理法院所在地不一致,就需要提供被告的居住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专属管辖的案件,即使在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也会严格审查。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具有排他性。如果发现案件违反专属管辖规定,法院可能会更加慎重处理,甚至有可能直接驳回起诉。
例如不动产纠纷案件,按照法律规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如果案件受理法院不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在二审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二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会被驳回起诉,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不会直接驳回起诉,但当事人需要遵循法律程序,提供合理的证据。后续可能还会遇到案件移送后新的审理程序问题,比如新的举证期限、开庭时间等。要是在这个过程中遇到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顺利解决诉讼中的各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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