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都知道现在离婚有个一个月的冷静期,这期间就像一场考验,有人会在冷静期里重新审视婚姻,有人则还是坚持要分开。可当这一个月冷静期过去后,还能不能顺利领到离婚证呢?这是不少打算离婚的夫妻心里的疑问。毕竟离婚冷静期的设置,让离婚不再像以前那样“说离就离”,多了一道缓冲的程序,也让整个离婚流程变得更复杂了。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说说这个事儿。
一、一个月冷静期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给他们发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这一天开始算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小张突然不想离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
二、冷静期过了领离婚证的时间要求
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天的时间,双方需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从冷静期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算,有三十天的“领证窗口期”。比如,小张和小李的冷静期在10号结束,那么从11号开始往后三十天内,他们都可以去领离婚证。如果超过了这三十天,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他们如果还想离婚,就得重新申请。
三、领离婚证所需材料
双方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还是以小张和小李为例,他们去领离婚证的时候,就得带上这些材料,少一样都不行。
四、领离婚证的流程
首先,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离婚协议书是否符合要求,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如果审查通过,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过了之后,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准备好所需材料,就能顺利领到离婚证。但要是错过了这个时间,就可能得重新走一遍离婚申请流程。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重新申请离婚时,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否需要重新协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是否会有新的变化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并且服务边界清晰、责任明确,能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顺利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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