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教育与执业背景
刘瑶律师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在2010-2014年完成学业。自2014年起,她开始在法律行业执业,目前就职于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服务核心地区为辽宁大连中山区。执业至今,刘瑶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近200件,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纠纷以及刑事领域都有涉足,特别是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含工伤)案件方面尤为专精,占比约43%,同时在租赁合同、工伤纠纷、刑事案件中部分罪名等细分类型上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交通事故案件概况
刘瑶律师经办的这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分割纠纷案,发生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年5月11日,受害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受害人无事故责任。经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受害人近亲属获赔经济损失共计133万余元,其中包含未成年被扶养人生活费16万余元。侵权人与原告、二被告达成和解支付25万元且已自行分割完毕,两家保险公司将全部赔偿款转入被告于XX银行账户。因保险公司赔付的502438.11元全部由二被告持有,原告主张分割该款项遭拒,双方协商未果引发诉讼。
三、各方诉求与抗辩
原告刘XX请求分割保险公司赔付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502438.11元,主张分得148115.1元,并要求二被告返还上述款项,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二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请,认为原告无被扶养人生活费,原告诉请无事实依据。保险公司则表示已根据原告及二被告共同指定的账户,足额赔付全部赔偿款,履行完毕赔付义务,本案纠纷与保险公司无关。
四、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案涉赔偿款系受害人交通事故死亡后的共有财产,原告、被告李XX、被告于XX作为近亲属,均为合法共有人。分割前先扣除专属款项及实际支出,扣除被告于XX专属被扶养人生活费48173.4元、实际发生的丧葬费用14965元后,剩余429299.71元为可分割共有款项。基于家庭关系及平等权利原则,由三名共有人平均分割。最终判决被告于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刘XX赔偿款143099.9元,驳回原告刘XX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按相应比例由原告和被告承担。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