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里,离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而离婚冷静期的设置更是给这个过程增添了不少波折。不少夫妻在经历了冷静期后,会在合适的时间去办理离婚手续。有人就问了,离婚冷静期第29天去办离婚,这事儿能成不?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是30天,在这30天内,双方都要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
二、第29天去办理的可行性
从时间上来说,离婚冷静期第29天去办理离婚是可行的。只要双方在冷静期内都没有撤回离婚申请,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包含第29天),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就会按照规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比如,小张和小李申请离婚,在冷静期内两人都没有反悔,第29天他们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只要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就能顺利办理离婚。
三、办理离婚所需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一般来说,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比如,小王和小赵去办理离婚,他们提前准备好了所有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后很快就完成了离婚登记。如果材料不齐全,可能会影响办理进度,甚至无法办理。
四、办理流程要点
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后,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行操作。首先,要填写相关表格,然后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确认。最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发放离婚证。在这个过程中,双方要如实提供信息,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离婚手续办理完成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财产分割的执行、子女抚养的具体安排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处理这些后续问题时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