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注刑事辩护
陈晓伟自2009年起在北京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主要服务于全国刑事领域,重点服务地区在北京,执业期间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部为刑事类型案件。他的主要客户包括企业、企业负责人及高管人员等。工作方式上,侧重刑事诉讼辩护,同时也涉及企业刑事合规等非诉业务。
处理非吸案件一
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被告郭X面临着严峻的局面。2022年1月至9月间,丁XX、王XX等多人以XX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XX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以投资XX店铺项目可获高额收益为名,与客户签订《收益权转让合同》,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郭X的犯罪金额为600余万元。2022年9月21日,郭X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郭X,详细了解公司业务、郭X职位、参与数额、业务宣传及承诺返本付息等情况。在检察院阶段阅卷后,又和郭X核实数额问题。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建议郭X退赔一定数额以争取从轻处罚,郭X及其家属听从建议,在审判结算时退赔15万元。
律师提出辩护意见,认为郭X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属于从犯;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积极退赔。最终,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郭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叁拾万元,相比原本可能的三年有期徒刑量刑有所从轻。
处理非吸案件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郝XX也深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指控。2013年2月至2019年8月,俞X伙同他人利用多家公司,以承诺一定比例收益为名,向社会公开宣传并募集资金。郝XX先后担任XX所公司客户经理、团队经理等职务,实施并参与公司吸收资金活动,经司法审计查明,其实施并参与吸收公众存款数额为人民币55亿余元。2023年6月28日,郝XX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在郝XX投案之前,就已咨询过陈晓伟律师。律师根据郝XX的描述,判断其行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他及时投案以争取自首情节。郝XX听从建议,在律师陪同下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由于郝XX之前就职的公司涉嫌犯罪人数众多,且很多人已被判决有罪,律师为其争取量刑从轻。后续在看守所会见时,与郝XX交流并确定了辩护意见。
律师提出,郝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退赔了部分违法所得;本案存在重复投资及挂单情形。法院最终认定郝XX系从犯,考虑到他有自首、认罪认罚及退赔部分违法所得等情节,对其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