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生活里,谁都希望能和另一半携手走过一生,可现实中却有不少夫妻走到了离婚这一步。有的离婚是和平分手,好聚好散;但也有的离婚伴随着背叛、暴力等伤害。在这些情况下,受伤害的一方心里肯定不好受,就会想在离婚的时候,能不能向对方要点精神损失赔偿,来弥补自己心灵上的创伤。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离婚时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里的损害赔偿就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小李和小张是夫妻,小李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小张在离婚时就可以依据这条法律规定,向小李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二、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条件
首先,得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几种情况。其次,请求方得是无过错方。比如,夫妻双方都有过错,那就不能主张精神损失赔偿了。还有,过错行为和离婚之间得有因果关系。举个例子,老王和老婆闹离婚,老王有家庭暴力行为,但老婆提出离婚是因为老王赌博输了很多钱,那老婆就不能以家庭暴力为由主张精神损失赔偿。
三、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流程
如果要主张精神损失赔偿,得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一般来说,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要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赔偿请求;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如果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四、主张精神损失赔偿的证据收集
证据很关键,得证明对方存在法定的过错行为。比如,要证明对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可以收集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要是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得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等。比如,小赵被老公家暴,她及时去医院检查,保留了诊断证明,还报了警,有报警记录,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
离婚后,可能还会遇到一些后续问题,比如精神损失赔偿的执行问题。要是对方不履行赔偿义务,该怎么办呢?还有,如果发现对方有新的过错行为,能不能再次主张精神损失赔偿呢?这些问题都比较复杂,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离婚后的权益保障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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