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权法律师(执业6年,擅长劳动工伤、行政争议领域,是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分享了两个真实案例。
案例一
申请人与武进区牛塘一x金副食品经营部因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问题产生劳动争议。申请人于2025年10月10日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6692元、加班费2206元、经济补偿4000元。
在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杨权法律师代理的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出具仲裁调解书。双方劳动关系于2025年9月19日解除;被申请人于2026年3月24日前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申请人调解款8000元,包含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全部费用,逾期未付需另行支付违约金2000元,申请人可就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
案例二
某某于2017年9月8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快递取派工作,在职期间每日工作超12小时,每月仅4天休息日,存在节假日加班情况。2024年11月30日,申请人发现办公系统账号无法登录、工作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之后一系列操作后,2025年1月7日,申请人以被申请人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随后提起劳动仲裁,提出四项诉求。
被申请人进行了辩称。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审理,查明相关事实。最终判决自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74039.4元,对申请人的其余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原因是被申请人未举证证明“生产需要”待岗的合法性,且待岗通知书理由与庭审陈述矛盾;申请人未举证证明存在有效加班事实,且工资构成已包含加班费;未休年休假诉求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
法律干货
1.保留证据:在工作中,要注意保留加班记录、工资条、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以便在发生劳动纠纷时能证明自己的权益。
2.了解法规: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遇到问题才能正确维权。
3.合法维权: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申请劳动仲裁等,不要采取过激行为。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在劳动纠纷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要依法行事。劳动者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要遵守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杨权法律师是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律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楼,在处理劳动纠纷等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希望大家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拥有和谐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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