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资质与客户群体
鲁世超律师执业于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7858,服务地区为洛阳,联系地址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西区CPL-1201室(市民之家南)。他担任洛阳市老城区、涧西区和伊滨区多家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还具有为县级政府、街道办服务的相关业绩,系某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客户群体广泛。
二、擅长领域与案件积累
鲁世超律师深耕建设工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70余件,其中房产案件占比约50%。同时,在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人身损害领域,尤其是交通事故方面,承办案件达10余件,占比约5%,并熟悉保险纠纷等关联案件的处理。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三、典型案例剖析
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的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为例,原告胡X诉被告李X、王X、某房屋公司、某建设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鲁世超律师作为被告某房屋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原告胡X于2015年负责某房屋公司开发、某建设公司承建的“天香苑”项目1楼部分工程施工,经结算尚欠385,486.5元未付。被告李X、王X辩称其行为属职务行为,某房屋公司则称与原告无合同关系,原告并非“实际施工人”,无权向其主张权利。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无资质施工,合同无效但不影响结算协议效力,李X、王X行为属职务行为,责任由某建设公司承担,原告无权要求某房屋公司承担责任,最终判决某建设公司支付原告劳务费及利息。鲁世超律师在案件中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为被告某房屋公司进行有效辩护。
四、荣誉与客户认可
鲁世超律师获得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先进工作个人、河南达兴律师事务所特别贡献奖等荣誉。他代理的各类案件成果显著,如为业主发包人减损1000余万元停工损失以及已付材料款,为承包人追索千万元工程款,为委托人获得“不得执行房产”的胜诉判决,为劳动者争取到10万元一次性补偿款,为交通事故委托人争取到40万元赔偿款等。他还代理了多起上诉改判、再审改判、检察院抗诉成功案例,挽回企业大额损失。其尽心尽力的服务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洛阳市西工区委托人赠送了“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法务精英、金牌律师”锦旗,代理的为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案件,获得当事人赠送的“法律援助伸正义,守护幼苗暖人心”的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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