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讲解
本案由上海汇业(宁波)律师事务所朱秀芳律师代理。朱秀芳律师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专业,是宁波东方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汇业建工委委员。她专注于劳动纠纷领域,成功处理过上百件劳动纠纷案件,秉持“专业铸就信任,尽责守护权益”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
2025年2月27日,缪X某入职某建设公司担任项目经理,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然而,仅仅7天后,也就是3月4日,公司就向缪X某发送《试用期辞退通知书》,以工作表现未达职位期望为由,决定于3月5日终止劳动关系。缪X某认为公司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向宁波市江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公司主张缪X某存在简历造假、未按公司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服从工作安排等情形,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合法解除。朱秀芳律师接受缪X某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明确核心争议焦点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律师指导缪X某梳理劳动合同、《试用期辞退通知书》、工资支付记录等关键证据。
庭审中,朱秀芳律师针对公司的主张逐一驳斥。对于“简历造假”,缪X某的工作履历与社保参保单位可印证,且公司入职时未提出异议;“未按规章制度考勤打卡”,不属于《员工确认书》中“不符合录用条件”情形,且工资支付记录显示缪X某无无故缺勤;“不服从工作安排、未落实工作任务”,公司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已送达缪X某。最终,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判决公司支付缪X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律干货
1.保留关键证据:劳动者要留存好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工资记录、考勤记录等,这些是维权的重要依据。
2.了解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举证责任。若公司解除事由缺乏依据,劳动者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
3.聚焦解除合法性:面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要聚焦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通过充分证据驳斥公司的不当理由。
结语
通过这起案例可以看出,在劳动纠纷中,法律是我们维护权益的有力武器。朱秀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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