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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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位犯罪的主体是实施了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可以由单位构成犯罪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只有刑法中规定的具有独立意志的合格单位,且该主体是为了单位的利益才可以成为某种犯罪的主体,凡是法律未指明该罪的主体包括单位的,只有自然人可以构成该罪,单位不能成为该罪的犯罪主体。
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法制化的国家,各项法律明文规定严谨且经过了明确的细分。对于在犯罪主体上的规定主要为单位犯罪以及个人犯罪两大类。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存在着不能成为犯罪主体的部分。关于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有哪些该问题在下文中就给出了一定的分析解释。

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可以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但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单位是指机关、团体或属于一个机关、团 体的各个部门。”按此解释,单位不仅指机关、团体等本身, 还指其下属部门或分支机构。由于《刑法》总则第30条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几乎虚化得不成其为单位犯罪的概念,只是对单位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宣言式规定。因而,对单位犯罪主体的界定,在司法界认识不尽一致。

1、所谓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在单位意志支配下,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以单位名义实施 的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

(1)单位犯罪是在单位意志支配下实施的。这是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主要区别;

(2)单位犯罪必须以单位名义实施;

(3)单位犯罪是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而实施的,这是单位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

2、单位犯罪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犯罪。具有以下特征:

(1)单位犯罪的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这是单位犯罪的主体特征;

(2)单位犯罪在主观上出于故意或过失,并具有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的心态;(3)单位犯罪必须是经单位决策机构决定或者由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犯罪,这是单位犯罪的客观特征。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第一种观点将“以单位名义”作为单位犯罪的特征之一,尚不够完整、科学。因为单位犯罪并不一定都要以单位的名义实施,如单位秘密绕关走私就是如此。相反,自然人打着单位的旗号,为谋取个人私利而实施犯罪的,则应按自然人犯罪而不是单位犯罪的有关规定处罚。

二、单位犯罪的主体如何理解,在刑法理论界主要有二种观点:

1、第一种观点认为,在法人犯罪中,实际上是一个犯罪(即法人犯罪),两个犯罪主体,两个刑罚主体(在两罚制的情况下)或者一个刑罚主体(在单罚制情况下)。其理由是,犯罪主体必须与受刑主体同一,单一的犯罪主体只能有单一的受刑主体,双重的犯罪主体则应当有双重的受刑主体与之相对应。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采取的主要是双罚制的原则,决定了其犯罪主体也必然是二元的。否则,双罚制的规定就使罪与刑的关系发生了背离,与罪责自负、刑止于一身等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相悖。

2、第二种观点主张,单位和自然人在单位犯罪中融为一体,结合成为一个犯罪主体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单位犯罪中的单位主体和自然人主体在单位犯罪中是不可分割的,是单位团体和其成员彼此异质的两部分构成的一个复合体,组成单位犯罪主体的两个部分在单位犯罪中不是分工的关系,而是彼此融合和互为表里的关系。即单位中的自然人把犯罪单位化;而单位则通过有关的自然人实施犯罪。

综合上文中的内容进行要点分析可以看出,关于不能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有哪些需要结合单位犯罪的内容本质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对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主体。但是由于单位该概念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所以对于单位犯罪当中的细分主体不属于单位犯罪的主体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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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主体包括自然人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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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抗税罪(刑法第202条),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 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错征税款是因税收人员工作疏忽或者不熟悉税法等原因搞错征税对象、征税项目和应税数额等错误征税的行为,如该减免未减免、应少征却多征以及重复征收等。在该种情况下:如果税务人员坚持征税而引起抗拒缴纳的、不以抗税罪论处;如果使用暴力造成税务人员伤害的,可以按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抗税罪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抗税罪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1.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行为没有违反税收法规则不能构成抗税罪。如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论处。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抗税罪与偷税罪的根本区别。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身体实施袭击或者使用其他手段,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所谓胁迫,里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抗拒的手段。如手持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根据本条,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当然,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行为人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不是以上述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的,而是以诸如不能成立的各种理由为借口进行或者只是消极地不缴纳税款等,则不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但从本条的立法精神以及抗税罪和偷税罪的联系来看、抗税罪的主体应与偷税罪的相同,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 单位犯本罪的,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主观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则不构成抗税罪。 行为特征 抗税罪的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负有纳税、扣缴义务的自然人。 行为人为抗拒缴纳税款在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威胁方法。不是为了抗拒缴纳税款,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则依《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论处。 所谓暴力,是指对税务人员人身施加攻击或者强制。如殴打、捆绑、扣押、禁闭等。此外,为阻挠征税而捣毁税务人员的交通、通讯设备,冲击打砸税务机关的,亦属实施暴力。按抗税罪处罚的暴力最大限度只能是造成轻伤害,如果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伤害超过这一限度,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按照伤害罪、罪从重处罚,并处罚金。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为了抗拒缴纳税款,用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法使税务人员精神处于恐惧状态,从而迫使税务人员不敢征税的一种抗税手段。威胁的内容可以是多方面的,如杀害、伤害、毁坏财产、加害亲属、损害名誉等。
抗税罪的犯罪主体是个人还是单位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抗税罪(刑法第202条),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 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错征税款是因税收人员工作疏忽或者不熟悉税法等原因搞错征税对象、征税项目和应税数额等错误征税的行为,如该减免未减免、应少征却多征以及重复征收等。在该种情况下:如果税务人员坚持征税而引起抗拒缴纳的、不以抗税罪论处;如果使用暴力造成税务人员伤害的,可以按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抗税罪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抗税罪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1.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行为没有违反税收法规则不能构成抗税罪。如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论处。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抗税罪与偷税罪的根本区别。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身体实施袭击或者使用其他手段,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所谓胁迫,里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抗拒的手段。如手持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根据本条,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当然,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行为人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不是以上述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的,而是以诸如不能成立的各种理由为借口进行或者只是消极地不缴纳税款等,则不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但从本条的立法精神以及抗税罪和偷税罪的联系来看、抗税罪的主体应与偷税罪的相同,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 单位犯本罪的,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主观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则不构成抗税罪。 行为特征 抗税罪的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负有纳税、扣缴义务的自然人。 行为人为抗拒缴纳税款在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威胁方法。不是为了抗拒缴纳税款,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则依《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论处。 所谓暴力,是指对税务人员人身施加攻击或者强制。如殴打、捆绑、扣押、禁闭等。此外,为阻挠征税而捣毁税务人员的交通、通讯设备,冲击打砸税务机关的,亦属实施暴力。按抗税罪处罚的暴力最大限度只能是造成轻伤害,如果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伤害超过这一限度,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按照伤害罪、罪从重处罚,并处罚金。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为了抗拒缴纳税款,用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法使税务人员精神处于恐惧状态,从而迫使税务人员不敢征税的一种抗税手段。威胁的内容可以是多方面的,如杀害、伤害、毁坏财产、加害亲属、损害名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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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
一般来说,这个村委会是不能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按照《刑法》中的相关规定来看的话,要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话首先要确定这个实施的主体要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团体,但村委会是属于一个群众性自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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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抗税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还是公民?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抗税罪(刑法第202条),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 抗税罪与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拒缴错征税款的界限。错征税款是因税收人员工作疏忽或者不熟悉税法等原因搞错征税对象、征税项目和应税数额等错误征税的行为,如该减免未减免、应少征却多征以及重复征收等。在该种情况下:如果税务人员坚持征税而引起抗拒缴纳的、不以抗税罪论处;如果使用暴力造成税务人员伤害的,可以按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抗税罪构成特征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和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4.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 抗税罪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又由于采用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缴纳应纳税款,必然同时侵犯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 其犯罪对象,包括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及依法征税的税务人员。这里的税款是除关税以外的国内税收。这是的税务人员也限于依法征收国内税的工作人员。这是抗税罪区别于罪、妨害公务罪和其他犯罪的重要标志。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1.抗税罪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税收法规主要指《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如果行为没有违反税收法规则不能构成抗税罪。如没有纳税义务的个人用暴力阻碍税务人员征税,虽然客观上使他人得以拒不缴纳税款,但其行为违反的不是税收法规,不能以抗税罪论处。 2.抗税罪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这是抗税罪与偷税罪的根本区别。所谓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身体实施袭击或者使用其他手段,如殴打、伤害、捆绑、禁闭等足以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所谓胁迫,里指犯罪分子对他人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他人不能抗拒的手段。如手持凶器威吓,扬言行凶报复、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根据本条,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就可以构成抗税罪、而不需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当然,根据本法第13条的规定:如果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行为人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不是以上述暴力、威胁方法实施的,而是以诸如不能成立的各种理由为借口进行或者只是消极地不缴纳税款等,则不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本条没有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但从本条的立法精神以及抗税罪和偷税罪的联系来看、抗税罪的主体应与偷税罪的相同,既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也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 单位犯本罪的,由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出于直接故意,表现为明知负有纳税义务而故意抗拒缴纳税款,并且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公开拒不缴纳税款、非法获利的目的。 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主观故意和非法获利的目的。则不构成抗税罪。 行为特征 抗税罪的主体: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负有纳税、扣缴义务的自然人。 行为人为抗拒缴纳税款在客观上实施了暴力、威胁方法。不是为了抗拒缴纳税款,而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税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则依《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论处。 所谓暴力,是指对税务人员人身施加攻击或者强制。如殴打、捆绑、扣押、禁闭等。此外,为阻挠征税而捣毁税务人员的交通、通讯设备,冲击打砸税务机关的,亦属实施暴力。按抗税罪处罚的暴力最大限度只能是造成轻伤害,如果以暴力方法抗税致人伤害超过这一限度,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按照伤害罪、罪从重处罚,并处罚金。 所谓威胁,是指行为人为了抗拒缴纳税款,用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法使税务人员精神处于恐惧状态,从而迫使税务人员不敢征税的一种抗税手段。威胁的内容可以是多方面的,如杀害、伤害、毁坏财产、加害亲属、损害名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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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构成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构成要件是如何规定的
成立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要求单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刑法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但最高司法解释认为,认为没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都没有刑事责任能力。
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
通说认为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只是以故意为主要表现形式。
主观方面的要求:单位整体意志是根据单位制定的制度与程序,由单位决策机构成员的集体意志结合而形成的与单位业务有牵连关系并且是为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或者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而实施的犯罪。如果不是为了单位的利益,而是为了谋取个人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行为,也不能构成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的客体要件
单位犯罪的客体因不同的犯罪而有所不同,主要有:
(1)国家的安全;
(2)社会的公共安全;
(3)市场经济秩序;
(4)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5)社会管理秩序;
(6)国家的国防利益;
(7)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正常秩序及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无论侵犯哪类客体,在同自然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下,单位犯罪的客体与自然人犯罪的客体是一样的。
单位犯罪的客观方面
单位犯罪在客观方面要求,必须是实施了危害社会并且由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行为。也就是说,单位实施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有危害性和有规定二者相互统
一,同时,还必须是领导决策行为与具体实施行为的统一。
什么是单位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自首是以单位犯罪为前提的,没有单位犯罪,就不可能有自首问题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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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学习过程中都可能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您现在正在面临着村委会能否成为单位犯罪主体的法律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的武器来帮助您的话,可以了解本篇文章中的法律知识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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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什么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主要是由什么组成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有哪些 刑法第120条资助活动罪; 第124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126条违规制造、销罪; 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151—153条罪; 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第162条妨害清算罪; 第175条高利转贷罪; 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 第190条逃汇罪; 第191条洗钱罪; 第198条保险诈骗罪; 第201条逃税罪; 第213—219条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221—230条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244条强迫劳动罪; 第327条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第334条第2款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第341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第344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罪; 第347条、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355条非法提供品、罪; 第363—365条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387条单位罪; 第391条对单位行贿罪; 第393条单位行贿罪; 第396条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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