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李泽宇律师于2018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八年。他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服务地区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其主要客户类型广泛,涵盖企业和个人。在工作方式上,既擅长诉讼业务,也能处理非诉事务。执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在民事诉讼领域累计案件量达三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累。他还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尤其接受保定市地区强制执行案件风险代理,且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职调查经验,并能提供不良资产相关资源。
交通事故代理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中国XX公司作为上诉人,因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一审判决该公司赔付被上诉人孙XX各项损失共计543X3元,而该公司上诉请求改判为1355X元,争议金额40X25元。该公司认为驾驶员刘XX肇事逃逸,根据机动车商业第三者保险条款,此属于免责情形,且一审判决违反相关司法解释。李泽宇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分析案情后指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未尽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对是否本人签字未明确答复,也无相关证据证实。在庭审中,李泽宇律师强调保险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泽宇律师成功为孙XX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多原告代理案例
在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因于XX死亡,起诉被告XX、李XX及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X0000元。被告XX负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李泽宇律师作为四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为原告争取合理赔偿。法院审理后认定,侵害他人造成死亡的,应赔偿相关费用。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按责任比例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最终,四原告获得了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在内的共计1XX3X2.5元的赔偿,李泽宇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代理,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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