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代理。程豪律师是该律所合伙人,拥有超十一年法律执业经验,长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造诣深厚,还荣获过多项律所荣誉。
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且为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包装等;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并喷涂假冒商标。2018年1月11日,警方和质监局对该公司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合计达128XXXX9195.75元。
面对如此复杂且涉案金额巨大的案件,程豪律师介入后,首先详细梳理案件证据,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疑点和有利于当事人的因素。他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提出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作用、主观恶性等方面的辩护意见。同时,强调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被告人黄XX作出了缓刑的判决。这个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法律干货
1.合法经营是底线:企业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触碰假冒注册商标等侵权红线,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2.及时认罪认罚:如果不幸卷入法律纠纷,主动坦白、认罪认罚,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3.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法律面前,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制裁,但通过合理合法的辩护,也有可能争取到相对有利的结果。程豪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程豪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希望大家能从这个案例中吸取教训,合法合规经营。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