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耕刑事辩护领域
徐存江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便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他所在的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位于西昌市民族风情园北路五十七号。徐存江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专业的教育背景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他作为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以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以“案件精细化办理,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为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执业至今,他办理的案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强制措施变更、量刑认定等细分类型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工伤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领域,他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这部分案件占比约40%。
接手售假案件
徐存江律师曾接手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被告人唐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与同案被告人长期销售假冒某知名品牌润滑油等油料产品。唐销售金额达38万余元,被查获未销售产品价值4.85万元,其从同案被告人处进货金额更是高达121万余元。案发后,唐被刑事拘留并逮捕。唐及其家属找到了徐存江律师,希望他能为唐进行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制定辩护策略
徐存江律师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证据材料,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在辩护过程中,徐存江律师提出了一系列关键的辩护意见。首先,他指出本案证据不能直接证实唐销售的商品商标与被侵权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这一观点对于案件的定性有着重要的影响,如果不能证明两者基本无差别,那么唐的行为是否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就存在疑问。其次,徐存江律师认为应认定销售金额为已查实买家的38.605万元,而不是公诉机关所指控的更高金额。准确认定销售金额对于量刑有着直接的影响,较低的销售金额可能会导致较轻的刑罚。
强调从轻情节
除了对案件证据和销售金额的辩护,徐存江律师还强调了唐具有的从轻处罚情节。他指出唐在一般性排查时主动交代罪行,具有自首情节。同时,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并取得了买家的谅解,而且其销售的产品未对买家造成实际损害。这些情节都是法律规定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的因素。徐存江律师希望通过强调这些情节,为唐争取到更轻的处罚。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徐存江律师的辩护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考量。对于自首情节,法院经审理认为唐系在例行检查中被查获时交代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因此未采纳这一辩护意见。但是,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认罪认罚、初犯、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意见。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退缴的违法所得十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办案成果总结
在这起案件中,徐存江律师准确把握案件证据情况,围绕销售金额认定、自首情节、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关键辩点展开了有效辩护。尽管自首意见未被采纳,但他成功促使法院全面采纳其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使其免于实刑羁押。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徐存江律师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他通过对案件的精细化办理,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践行了自己的执业理念。
徐存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出色表现,不仅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也为同行树立了榜样。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注重细节,善于发现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并通过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有利的结果。无论是在刑事辩护领域,还是在工伤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其他领域,徐存江律师都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值得同行们学习和借鉴。
徐存江律师的成功案例也提醒我们,在法律实践中,要注重对案件证据的分析和研究,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作为律师,要始终坚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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