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基本情况
李玉博律师在河北邢台开展法律业务已有5年,现执业于河北齐心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1305202110372076。他拥有本科学历,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累计承办案件已千余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李玉博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尤其在民事案件方面,如交通事故、工伤等领域,展现出了扎实的专业能力。他始终坚守“诚信执业、尽职尽责、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凭借自身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卓越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业内同行的高度赞誉。
民间借贷案背景
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XX因亲属购房需要,向被告XX、被告B转账十余万元,但双方未出具书面借条。后来二被告离婚,被告XX以无借贷合意、款项系赠与、已过诉讼时效等理由拒绝还款,被告B未到庭应诉。原告XX委托李玉博律师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并承担案件诉讼相关费用。这起案件面临着没有书面借条这一不利情况,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庭审策略运用
庭审中,李玉博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他结合转账记录、离婚案件生效判决等证据,充分论证借贷关系真实存在、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针对被告XX提出的各种抗辩理由,李玉博律师逐一进行驳斥。他成功整合银行转账记录、生效裁判文书等间接证据,重构了证据链,完整证明了借贷事实。同时,有效否定了被告提出的“赠与”“已还款”“超时效”等抗辩,稳固了案件胜诉的基础。通过准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确保了债权人可向双方主张连带清偿,最大化实现了债权。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XX提供的转账记录与离婚案件生效判决书相互印证,借贷关系成立;案涉债务发生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共同购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被告B各自向原告XX偿还借款本金五万余元及逾期利息,二被告对上述债务互负连带偿还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本案在无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全面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成功追回了全部借款,为亲属间、无书面凭证的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可复制的胜诉代理路径,充分体现了李玉博律师在民间借贷案件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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