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牌授权遭侵权,维权需求迫在眉睫
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经两项涉案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授权,可在核定商品范围使用商标,其推出的潮鞋产品市场反响热烈。然而,某鞋厂未经许可,在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销售标注相同标识的鞋类产品,涉及7个销售链接,销售额达21万余元。平台公司作为电商平台运营主体,为侵权行为提供网络服务支持。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受到严重侵害,经济损失巨大,于是委托从2019年开始执业的浙江璟杉律师事务所项登霖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项登霖律师深耕知识产权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为此次维权带来了专业保障。
二、全面筹备锁定主体,公证证据固定侵权事实
接受委托后,项登霖律师迅速行动。他全面核实涉案注册商标的权属材料,确认委托人公司的维权主体资格及权利合法性。同时,调取侵权鞋厂及平台公司的主体信息和店铺经营资料,锁定侵权主体及责任主体。针对侵权鞋厂的线上侵权行为,项律师协助委托人公司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证据。公证人员全程监督侵权产品购买、物流签收、拆封查验、物品封存的完整过程,形成合法有效的公证书及公证实物,明确了侵权产品的销售链接、销量、销售额及产品内外多处使用侵权标识的细节。
三、提起诉讼阐述主张,清晰明确责任诉求
项登霖律师向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涉案商标权属证明、侵权事实公证书、公证实物、维权费用相关凭证等核心证据。他清晰阐述了侵权鞋厂的侵权行为本质,以及平台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并明确提出各项诉讼请求。项律师凭借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庭审辩论聚焦焦点,合理主张赔偿责任
庭审中,委托人公司当庭确认侵权链接已下架,并撤回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项登霖律师针对各方争议焦点展开论述。他论证侵权鞋厂构成商标侵权,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未经许可使用与涉案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且在产品及宣传中多处标注该标识,通过电商平台大量销售,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同时,他回应平台公司的抗辩意见,认可其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已采取删除侵权链接的必要措施,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侵权鞋厂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项律师结合侵权产品的销量、销售额、涉案商标的知名度及维权合理开支,主张侵权鞋厂应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五、法院判决支持诉求,成功维护品牌权益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项登霖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法院认定侵权鞋厂构成商标侵权,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平台公司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构成侵权。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法院判决侵权鞋厂赔偿委托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0元,驳回委托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项登霖律师通过专业严谨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及品牌权益,有效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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