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奠定法律实务根基
彭燕毕业于贵州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在校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A类执业证书。2019年9月正式执业,职业生涯起步于贵州维律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诉讼与非诉讼经验。2020年8月加入贵州维律(施秉)律师事务所,2023年8月起担任分所负责人。她还担任黔东南州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成员等多个职务,积极推动法律资源向基层延伸。
在“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刘某豪为大学同学。被告多次请求原告从支付宝花呗、度小满、微信微粒贷借款后转给自己,原告累计转贷143900元,产生平台利息13791.64元。被告仅偿还部分款项后拒绝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自行偿还剩余借款及利息后诉至法院,并提交聊天记录、平台借款截图等证据。被告认可本金转账凭证及还款流水,但质疑利息计算标准,以“无偿付能力”抗辩。
程序应对:聚焦合同效力与欠款争议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合同效力、欠款金额和利息损失三方面。法院认定原告从持牌金融平台借款后转贷给被告,符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情形,涉案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对于欠款金额,被告需返还剩余本金52069元。利息部分,法院认可原告向金融平台支付的利息属于“实际损失”,结合实际情况支持本息总额65854.4元。同时,法院未采纳被告“无偿付能力”的主张。
程序与权益兼顾:维护金融秩序与当事人权益
本案通过对“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的否定性评价,维护了金融信贷秩序,防止金融资金违规流入民间借贷市场。同时,兼顾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本金返还与合理利息损失。这体现了法律在维护金融稳定和保障当事人权益之间的平衡。
实践价值:为亲友借贷提供法律启示
此案例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认定标准,无需“牟利目的”,且“金融机构”范围广泛。在实践中,为亲友间借贷提供了启示,应拒绝“转贷”请求,留存完整证据,理性认知“合同无效”后果,避免因“人情”忽视法律风险,导致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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