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肇庆,劳动者A在工作中遭遇工伤,这本是一件令人痛心的事,更让A头疼的是,其所在的B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还在仲裁程序中故意缺席。A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的黄宇杰律师,来自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12202210462806,自2022年执业以来,熟悉工伤理赔案件全流程。A委托黄宇杰律师代理维权,希望能争取到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黄宇杰律师接手案件后,以证据锚定+法律精准适用为核心策略,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首先,他着手构建核心证据体系。多次前往相关部门,全面收集并提交了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这三类关键证据。劳动合同证明了A与B公司的劳动关系存续,工伤认定书确认了工伤事实,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明确了伤残等级,这一系列证据夯实了案件的基础事实链。
在工资标准争议方面,A与B公司存在约定工资与实际发放不一致的问题。黄宇杰律师深入研究《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主张以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工伤保险待遇核算的法定依据,成功解决了基数认定难题。他还重点强化了对未参保责任的论证,强调案涉项目未参保工伤保险的事实,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锁定了B公司的全额支付责任。
针对B公司故意缺席仲裁的情况,黄宇杰律师提前梳理仲裁程序要点,包括证据质证规则、缺席裁决的法律后果等。他多次与仲裁委沟通,确保仲裁委能充分审查己方主张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最终,仲裁委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黄宇杰律师的合理主张,作出缺席裁决。确认了A与B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支持了A主张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并裁决B公司限期履行支付义务。
A对黄宇杰律师的专业服务赞不绝口,称黄律师专业靠谱,帮我解决大难题。黄宇杰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精准的争议焦点把控能力和高效的诉讼策略,切实维护了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成为工伤维权领域劳动者的坚实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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