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背景与执业基础:毕业名校开启法律执业之路
俞云才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为其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起在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2202110358068,服务地区为江西景德镇,联系地址位于景德镇市珠山区中华北路31号。目前担任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
办案数量与专业领域: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
执业至今,俞云才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余件,在该领域展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一件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女方)以被告(男方)存在家庭暴力、长期分居、未尽家庭抚养义务、夫妻共同财产与债务争议为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请判令离婚、子女由原告抚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被告赔偿、承担共同债务等。被告委托俞云才律师代理应诉,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主张双方无实质家暴行为、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案涉财产与债务无充分证据认定为夫妻共同范畴,子女长期随被告生活更利于成长。
办案思路与策略:围绕核心诉求构建抗辩体系
俞云才律师围绕被告不同意离婚的核心诉求,以证据裁判为原则展开应诉。首先针对原告主张的家暴事实,结合笔录与当事人陈述精准质证,推翻家暴认定;其次对子女抚养、抚养费标准、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等诉求,逐一核查证据链条,指出原告举证不足、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同时以双方自由恋爱、长期共同生活且育有子女的事实,论证夫妻感情并未破裂,最终形成完整抗辩体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案件最终结果:法院驳回原告诉请维护被告权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实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共同生活多年且育有子女,仍有和好可能,原告主张的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及共同债务承担等各项诉讼请求均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最终依法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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