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黄光杰律师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他服务于广西百色地区,是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在其执业生涯中,处理案件数量超过千件。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侧重于诉讼业务,在刑事辩护、民商经济纠纷解决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交通事故案例
在黄XX诉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黄XX作为原告,被告涉及田林县某公交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华安XX公司、永兴XX、黄XX等。2021年3月30日,黄XX驾驶公交公司客车因疲劳驾驶且未确保安全通行,碰撞到黄XX停放在路边的车辆,导致黄XX受伤。经交警认定,黄XX承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黄XX多次住院治疗,产生多项损失,但相关责任方怠于赔偿,黄XX遂诉至法院。
被告方提出诸多抗辩,如永兴XX认为原告存在违章停车行为应承担次要责任,华安XX公司主张其并非适格被告且已在保险限额内赔付完毕等。黄光杰律师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材料、医疗费票据、鉴定意见书等相关证据。针对被告方的抗辩理由逐一进行反驳,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及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
在鉴定环节,被告对原告方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结果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律师全程参与司法鉴定相关程序,保障鉴定过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最终法院采纳了法院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原告无过错,不承担责任,相关被告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判决被告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项),被告田林县XX公司赔偿原告25651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专业能力体现
在这起案件中,黄光杰律师精准界定诉讼主体及责任划分,协助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全面梳理各项损失,确保原告合法权益得到全面覆盖。面对被告方提出的责任异议、鉴定异议及损失异议,他积极收集并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有力反驳被告方的不合理抗辩,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提供重要支撑。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在庭审中清晰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促使法院作出公正判决,成功帮助原告获得相应赔偿,弥补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这种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充分展现了他在交通事故等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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