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资质:执业经验丰富,专注重大疑难案件
张耀午自2013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天津行通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他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承办多起涉黑、涉恶、职务犯罪、经济犯罪、金融犯罪案件。曾为唐山烧X店案第一被告人陈XX、天津武警医院杀医案第一被告人元X等辩护,还办理了多起无罪案例,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证据审查实务:应对瑕疵,审查鉴定意见
在刘XX抢劫致人死亡案中,张耀午对时隔二十余年的陈旧案卷细致分析。针对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结合被害人收废品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强调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且存在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
在某某故意杀人案中,张耀午重点分析了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意见书,根据被告人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
典型案例客观陈述:多案辩护各有亮点
陈XX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张耀午团队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确立“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的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准备辩护意见。在庭审中与公诉方激烈辩论,法院部分采纳其辩护意见。
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张耀午深入研究案卷材料,围绕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分析、涉案资金流向梳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构成要件论证以及量刑情节提出等方面展开工作,为当事人制定全面辩护策略。
采信评价维度:专业意见获认可
在刘XX抢劫案中,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耀午的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刘XX无罪。在某某故意杀人案中,法院虽未采纳其关于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其提出的量刑辩护意见,认定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构成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这些表明他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主要质证观点等在同行及法官视野中具有专业优势。
实践价值:维护权益,捍卫司法公正
张耀午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和专业的辩护策略,在多起案件中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辩护实践是“疑罪从无”等刑事司法原则的生动体现,为司法公正的实现贡献了力量,也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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