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4月,原告曾XX从他人处得知某某寨公司涉诉,自己竟是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自2018年8月8日起,其被登记为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持有95%股权。然而,曾XX仅有小学文化,常年打零工,从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未签过股权转让协议,未参加股东会,也未授权变更登记。某某寨公司工商档案中的相关签字和指印均非其本人所为。何小艳律师凭借2008年开始执业以来承办数百起案件的深厚实务积淀,接手此案,决心为曾XX讨回公道。
二、被告坚称审查无过错,律师据理力争
被告七星市监局辩称,其具有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行政主体资格和法定职权,申请资料齐全、形式合法,已尽审慎审查义务。何小艳律师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她指出,虽然法规规定申请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但本案中某某寨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错误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被告应在发现问题后依法处理。何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曾XX据理力争。
三、第三人否认冒用,律师揭露真相
第三人某某寨公司及彭X称变更登记合法,不存在冒用行为,并提交了相关证据。但曾XX表示,自己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签了字,并非真实意思表示。何小艳律师凭借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仔细审查第三人提供的证据。她发现股权转让协议存在诸多疑点,如彭X签字非本人所签,协议与工商登记档案材料不符等。何律师还结合曾XX的身份、文化、经济能力等情况,揭露了第三人“舍真取假”提交变更登记材料的反常现象。
四、法院认定虚假登记,律师助力维权成功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被告变更登记行为符合法规规定,已尽审慎审查义务,但某某寨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导致登记错误。何小艳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和严谨的法律分析,为法院提供了有力支持。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判决撤销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8日对曾XX为某有限公司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行为。何小艳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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