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孙伟伟律师
孙伟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03人
专家导读 物质损失,通常可以理解为财产损失,即实施犯罪行为人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是什么意思?

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任何犯罪的行为都是有相应的处罚的。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颁布了刑法,刑法是对犯罪处罚的一个方式之一。同时也颁布了刑事诉讼法保障刑法的实施。那么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是什么意思

物质损失,通常可以理解为财产损失,即实施犯罪行为人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的意思我们是可以从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解释当中找到的,对于物质损失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比如说我们的东西让别人损害了然后这样就是物质损失。对于物质损失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处罚规定的,所以说我们不用担心。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6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是什么意思?
一键咨询
  • 170****71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5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5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4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6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0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2****21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72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1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45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拾到遗失物毁损灭失怎么办?
1、拾得人在捡到遗失物后,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2、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3、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10w+浏览
债权债务
质押物质押期间损失怎么办,质押期间损失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质押物质押期间毁损怎么办 质押物在质押期间发生损毁 质押权人该怎么办,质物在质押期间发生损毁可能由多种原因造成: (一)质权人过失。质押期间,质物处于质权人的控制之下,质权人有义务妥善保管质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者毁损的,质权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第三人过错。质物因第三人过错而发生损毁的,该第三人应承担民事责任,质权人和出质人都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索赔,所得赔偿金作为出质财产。 (三)因质物自身原因造成。质物因自身原因发生损坏或者价值减少,并影响质权人权利的,出质人对减少的价值负责,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担保。 (四)质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相关知识:质权人的权利有哪些 (一)占有质物。质物应当为动产,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也可用作质押。 (二)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四)优先受偿。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质权人可以继续留置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权利。出质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后,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而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质物价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可以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以担保自己的债务。但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赔偿物质损害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高空坠物损失物业有责任吗
一般来说,如果发生高空坠物事故的,物业是没有责任的,因为高空坠物属于个人违法行为,与物业公司无关。不过,物业与业主有合同关系,有协助调查的义务,物业公司是需要权利配合业主调查真凶的。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诉讼过程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货物损失额,如果在托运时有保价的,则应根据保价赔偿相应的货物损失;也可根据托运方与实际货物接收方相应的合同价格、销售发票等来确定货物损失;如果没有办法提供直接的货物损失依据的,也可以在诉讼中委托物价部门对货物损失进行估价如果双方就货物损失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要求赔偿《合同法》第七章货运事故和违约处理第八十一条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和违约行为发生后,承托双方及有关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货物运输途中,发生交通肇事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肇事的责任方追偿第八十二条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责赔偿第八十三条货运事故赔偿数额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货运事故赔偿分限额赔偿和实际损失赔偿两种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责任限额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尚未规定赔偿责任限额的,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
(二)在保价运输中,货物全部灭失,按货物保价声明价格赔偿;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损失赔偿;货物实际损失高于声明价格的,按声明价格赔偿;货物能修复的,按修理费加维修取送费赔偿保险运输按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商定的协议办理
(三)未办理保价或保险运输的,且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未约定赔偿责任的,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赔偿
(四)货物损失赔偿费包括货物价格、运费和其他杂费货物价格中未包括运杂费、包装费以及已付的税费时,应按承运货物的全部或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项费用
(五)货物毁损或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六)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失,以实物赔偿的,运费和杂费照收;按价赔偿的,退还已收的运费和杂费;被损货物尚能使用的,运费照收
(七)丢失货物赔偿后,又被查回,应送还原主,收回赔偿金或实物;原主不愿接受失物或无法找到原主的,由承运人自行处理
(八)承托双方对货物逾期到达,车辆延滞,装货落空都负有责任时,按各自责任所造成的损失相互赔偿要在现实生活中的的实际情况是比较复杂的,当然具体问题要我们具体是分析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过失损毁文物罪处罚
对故意损毁文物罪的处罚,刑法规定对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63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过失损毁文物罪处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过失损毁文物罪处罚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是什么意思?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