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是什么意思?

最新修订 |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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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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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物质损失,通常可以理解为财产损失,即实施犯罪行为人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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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对于任何犯罪的行为都是有相应的处罚的。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颁布了刑法,刑法是对犯罪处罚的一个方式之一。同时也颁布了刑事诉讼法保障刑法的实施。那么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是什么意思?

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是什么意思

物质损失,通常可以理解为财产损失,即实施犯罪行为人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一百零四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刑事诉讼法物质损失的意思我们是可以从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解释当中找到的,对于物质损失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比如说我们的东西让别人损害了然后这样就是物质损失。对于物质损失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处罚规定的,所以说我们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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