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受益监护人是什么人?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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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在的社会,房子就是最好的不动产,所以很多人一生的积蓄都拿来买房了,那么在我们买房的过程中,有真么一个问题,房产受益监护人 是什么人呢?为什么会有这么的一个人,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利益问题从诞生出来的一个名词。那么这个人能处理我们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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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社会,房子就是最好的不动产,所以很多人一生的积蓄都拿来买房了,那么在我们买房的过程中,有真么一个问题,房产受益监护人 是什么人呢?为什么会有这么的一个人,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利益问题从诞生出来的一个名词。那么这个人能处理我们的财产吗?

能。监护人的职责之一就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1、除为孩子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孩子的财产;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应当要承担责任;给孩子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3、法律依据:《民法通则》(2009修正)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房产所有人基于父母的赠与获得了房屋,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于孩子的特有财产享有处分权使用权、收益权。但如果父母以此套房屋作为自己担保债权抵押使用,即抵押贷款,或者出售此套房屋,将所得房款用于偿还自己所负的债务,就违反了为了子女利益之法律行为的原则,是不允许的,构成了对其监护权的滥用。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在上述情况下,监护人不能将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用于抵押贷款。

所以在关于这个房产受益监护人 这个人的问题时,我们一定要仔细的考虑清楚,虽然这个问题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财产,但是如果这个人不是我们的至亲之人,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去谋害我们的利益,有的时候我们还是要多留一点心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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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护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1、保护被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被监护人出于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不具备全面充分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容易遭受到来自外界的的侵扰和损害。对此,监护人有权利和职责予以保护。
2、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可以依法合理利用和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3、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根据《民法通则》第1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所代理进行的活动领域不限,较多地表现为诸如买卖、租赁、借贷等财产性质的活动,也可涉及一些人身性质的民事活动。
4、教育和照顾被监护人,监护人应当尽到教育和照顾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职责,使其获得身心健康和生活的安定。
5、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如果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利益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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