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在的社会,房子就是最好的不动产,所以很多人一生的积蓄都拿来买房了,那么在我们买房的过程中,有真么一个问题,房产受益监护人 是什么人呢?为什么会有这么的一个人,是为了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利益问题从诞生出来的一个名词。那么这个人能处理我们的财产吗?
能。监护人的职责之一就是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规定: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1、除为孩子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孩子的财产;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孩子的合法权益,应当要承担责任;给孩子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3、法律依据:《民法通则》(2009修正) 第十八条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4、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房产所有人基于父母的赠与获得了房屋,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于孩子的特有财产享有处分权、使用权、收益权。但如果父母以此套房屋作为自己担保债权的抵押使用,即抵押贷款,或者出售此套房屋,将所得房款用于偿还自己所负的债务,就违反了为了子女利益之法律行为的原则,是不允许的,构成了对其监护权的滥用。因此,根据相关规定,在上述情况下,监护人不能将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用于抵押贷款。
所以在关于这个房产受益监护人 这个人的问题时,我们一定要仔细的考虑清楚,虽然这个问题是为了保护我们的财产,但是如果这个人不是我们的至亲之人,有可能被别有用心之人去谋害我们的利益,有的时候我们还是要多留一点心眼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