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动争议纠纷
刘伟律师2018年开始专职律师执业,至今已有8年。主要服务企业和劳动者,侧重诉讼业务。在员工追讨7年前经济补偿及双倍工资案中,原告邓某主张2016年12月28日至2018年2月28日在某工程管理公司工作,2018年2月28日双方劳动关系解除。2024年10月,邓某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一审、二审均确认存在劳动关系。2025年8月,邓某再次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合计49812.5元。
刘伟律师作为被告公司代理人,梳理劳动关系于2018年3月1日终止,而原告至2025年才主张权利,已远超一年仲裁时效。法院采纳该抗辩,驳回原告诉请,为公司避免近5万元损失。
在公司以“第三方合作团队”为由否认劳动关系案中,申请人刘某于2021年5月8日通过BOSS直聘入职某科技公司,岗位为UI设计。公司辩称刘某属于“XXX”技术团队成员,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2021年7月15日,刘某被通知次日不用上班,后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欠薪、经济补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及加班费。
刘伟律师代理刘某,通过BOSS直聘记录、考勤管理、工作安排、工资支付主体等证据,成功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仲裁院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支持了拖欠工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及部分加班费,为刘某争取到11471.26元赔偿。
在工人受伤索赔近百万案件中,原告张某经被告墙某安排,在某商场管理公司的超市内作业时摔落致重伤。某建筑装饰公司与某文化传播公司存在合伙关系,商场管理公司与两家公司为承揽关系。原告起诉墙某、余某、多家公司及商场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索赔近100.49万元。
刘伟律师代理被告墙某及其建筑装饰公司,抗辩墙某个人系履行公司职务行为,不应个人承担责任;两家公司应共同承担雇主责任;原告自身应担30%-40%责任;商场管理公司存在选任过失应担相应责任。法院认定墙某个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将墙某垫付的36.78万元抵扣赔偿款,两家公司共同承担60%连带责任,原告自行承担30%责任,商场管理公司承担10%责任,最终判决某建筑装饰公司与另一公司连带赔偿16.8万余元,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经济负担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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