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杨向东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他服务于陕西西安地区,担任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行政与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及合伙人律师。其主要客户类型为企业,如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红会医院等众多医疗机构,为它们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方式上,他既处理诉讼案件,也处理非诉法律纠纷。
医疗纠纷行政案
在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争议案中,2022年5月,患者李XX在某村卫生室诊疗后死亡,引发医患纠纷。患者家属认为卫生室存在多项违法违规行为,于2023年11月两次向市卫健委提交《行政履职申请书》。2023年12月,卫健委就卫生室“未按规范填写病历资料”作出警告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家属认为处罚未全面涵盖涉事违法行为,申请行政复议。2024年2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认定卫生室“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撤销原处罚决定,责令卫健委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然而,2024年4月,卫健委再次作出的处罚决定仍仅依据“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内容与前次被撤销的处罚决定一致。家属再次委托杨向东所在的律师团队代理申请行政复议。
杨向东团队介入后,制定了清晰的代理策略。他们紧扣复议撤销理由,指出首次行政复议决定已认定卫生室存在“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的违法嫌疑,卫健委有义务核查并处理,不得回避。同时,团队体系化梳理法律依据,论证“未履行告知义务”属独立违法行为,卫健委仅处理“书写病历”问题,未对“告知封存规定并共同实施封存”予以认定,属于“选择性执法”。最终,通过这些有力的论证,案件得以重新审查,为家属争取到了更公正的处理结果。
综合业务能力
除了医疗纠纷相关的行政案件,杨向东在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领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他还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临床伦理委员会委员、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委员,参与医院临床伦理问题的讨论和决策。同时,他作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积极参与法院调解工作;担任西安市第三医院工会劳动监督员,保障医院员工的劳动权益。这些经历都体现了他在不同法律领域的综合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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