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当中立足对于很多事情的态度不能只知道生搬硬套,有些时候不是说非得根据一些现成的规定,拒绝对当前的事物理性的去分析,灵活的去处理的这种人在职场当中的发展就很受阻碍的。就比如小编看到有些网友是比较疑惑劳动合同窗口固话应该怎么填?如果合同当中要求填固话的话,填自己的手机号、家里面的电话号码都是可以的。
一、劳动合同窗口固话应该怎么填?
个体工商户签订劳动合同甲方联系电话可以写个人手机号码,劳动法并没有规定一定要写固定电话号码。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这里并未规定要写固定电话号码。不过既然要求填固话,一般就是写上自己的手机号就行了,这个问题并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
其他需要注意的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3、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5、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
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7、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员工入职后多久应该签署劳动合同?
1、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立即向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虽然在劳动合同法当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必须要填自己的固话,但是,也不是说公司要求填固话的这种做法就违法了,这本来就是为了方便发生了什么意外事故的话也能够联系得到的,而且现在有时候公司还要求填微信或者其他方便于联系的方式,如实填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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