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业历程:多年积累,承办近千案件
王颖律师自2015年开始在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201201511217637,服务地区为湖北武汉,联系地址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1008号万科商业中心1号楼2108室。其本科毕业后投身法律行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千件,在民商事领域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二、专业领域:聚焦民商,擅长多类案件
王颖律师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欠款、合伙、婚姻、房屋买卖等案件,此类案件占比约70%。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和谈判技巧,善于从复杂事实中提炼法律焦点,为客户制定综合解决方案。
三、多元身份:多角色助力法治建设
王颖律师身兼企业合规师、湖北谦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武汉洪山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湖北电视台帮女郎后援团律师、武汉市社区优秀法律顾问、武汉东湖高新区律师妇女代表执委等多种职务。在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中,注重风险预防,帮助多家企业建立合规体系,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同时深度参与MCN及主播行业法律服务,对经纪合同纠纷、账号归属、合规运营等有独到见解。
四、媒体形象:多次直播,解答热点法律问题
作为湖北电视台《帮女郎》栏目法律直播解答律师,王颖律师多次参与直播,为观众解答消费者权益、劳动纠纷等热点问题,在媒体上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服务能力,为普及法律知识、解决群众法律问题贡献了力量。
在民间借贷纠纷二审维持原判案中,原告罗X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被告严X诉至一审法院,要求严X偿还借款本金71300元及逾期利息。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借贷关系成立,判决严X还本付息。严X不服上诉,主张案涉款项为罗X自行投资款。一审中,法院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确认借贷关系成立。二审法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各方未提交新证据,最终认定在案证据已达到高度盖然性标准,足以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严X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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