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脾气个性都要被规章制度和法律监督约束在一定的范围之内的,有些人感觉自己性格要强,不能允许别人藐视或者对自己有挑衅的这种行为的时候,当时的所作所为就像幼稚的小孩一样不计后果的把对方给打了。然而事后居然担心的一个问题是,生活中打架对方不调解怎么办?
一、打架对方不调解怎么办?
1、不同意调解的可以先由公安机关隔离审查,分析案情,做出处理方案;
3、对方有权不接受民事调解,即便对方接受调解,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检察机关还是会依法提起公诉的。除非,检方经案件审核后,认定犯罪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主观认罪态度好,未造成严重后果,当然如果能取得受害人的书面谅解基本就有可能构成检方不提起公诉的条件或情形了但是,这个并非是必须的,很大程度上,由案件事实以及其造成的社会恶劣影响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和检方的自由裁量权来决定。
打架斗殴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按照下面的条款判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和处罚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行为人有非法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对此应注意以下两点:
(1)伤害行为的非法性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如果伤害行为是合法的,如正当防卫或者紧急避险过程中造成一定伤害的,则不构成犯罪;
(2)本罪故意伤害的必须是他人的身体健康。自伤行为不能构成本罪,特殊情况下可能构成其他罪,如军人战时为逃避军事义务自伤身体的,应按照刑法第434条的规定,以战时自伤罪论处。
2、构成本罪的伤害程度限于轻伤、重伤、伤害致死三种情况。轻伤以下的轻微伤和一般的殴打行为,不能构成本罪。至于重伤、轻伤、轻微伤区分的标准,应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为.
3、本罪主体的刑事责任年龄因伤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伤或者伤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本罪。
4、对于刑法明确规定以其他罪论处的故意伤害行为,应按照刑法有关条款定罪处罚,而不能以本罪论处。
要说对方不接受调解这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有些时候不是自己想要跟对方道歉,对方就必须要接受这种道歉的。有可能对方不接受调解就是非要让打自己的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以既然对方已经不接受调解了,那自己还是做好为打架这种冲动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准备吧,或者在积极找人从中间调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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