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X与被告王X上世纪90年代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二人长期分居达18年,在此期间王X出轨并与他人育有子女。李X为孩子隐忍多年,待孩子成年后起诉离婚。然而,婚内购买的一套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按照司法实践,法院无法判决分割该房屋所有权,这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
李X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夫妻长期分居的情况、王X与他人同居的部分线索,但缺乏完整的男方出轨证据,以及能有力支撑自己对房屋居住权益诉求的系统证据链。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明确证明王X出轨生子的直接证据,以及李X无其他住所的具体证明材料。
侯浩亮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对于男方出轨证据,律师通过调查王X与他人的同居信息,收集了相关的证人证言、照片等,锁定了王X在婚姻关系中的重大过错。为证明李X无其他住所,律师调取了房产管理部门的档案记录,获取了李X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并出具了李X所在社区的居住情况说明。同时,律师梳理了房屋购买的相关凭证,明确该房屋为婚内购买。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对方质证称出轨证据不足,照片和证人证言不能直接证明出轨生子的事实;对于李X无其他住所的证据,认为社区说明不具有权威性。侯浩亮律师回应,照片和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王X出轨生子的事实;社区说明是基于实际居住情况出具的,具有真实性和证明力,且房产管理部门的档案记录也能佐证李X名下无房的事实。
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侯浩亮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因房屋暂不具备分割条件,不予处理所有权,但该房屋由李X居住,并为其设立居住权,王X及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扰李X的正常居住;王X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判决其向李X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侯浩亮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取多方面核查、相互印证的方法论。优先收集能直接证明核心事实的证据,如本案中的出轨证据;重视官方记录和第三方证明,像房产档案和社区说明;构建完整的证据链,使各项证据相互支撑,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