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起因:99.8万余元贷款诈骗与洗钱指控浮出水面
张卫平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现为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此次他接手的张XX涉嫌贷款诈骗罪、洗钱罪刑事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张XX伙同袁某某等人,通过伪造社保、工资流水等虚假资料,指使他人以购车名义向XX银行申请贷款,提车后转卖车辆拒不还款,造成银行本金损失998249.54元,构成贷款诈骗罪且系主犯;同时指控张XX将诈骗所得资金进行转移,构成洗钱罪,建议数罪并罚。
二、深入调查:律师梳理证据与事实脉络
张卫平律师凭借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多次会见被告人张XX,详细查阅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他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梳理案件的证据细节和事实脉络。其主修经济法,对涉及刑事案件的法律法规也有深入研究,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重点辩护:针对两项指控精准出击
庭审中,张卫平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两项指控进行重点辩护。对于洗钱罪指控,他凭借深厚的法理功底指出,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张XX具有洗钱的主观故意,涉案资金往来系正常的资金拆借,并非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公诉机关指控的洗钱罪证据不足,不能成立。对于贷款诈骗罪,他抗辩张XX在本案中仅起到垫资的辅助作用,未参与虚假资料制作、车辆转卖、分赃等核心犯罪环节,并非主犯,且张XX具有经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的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卫平律师的辩护意见,驳回公诉机关对张XX洗钱罪的指控,仅认定其构成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远低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这一结果体现了张卫平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点的能力,以及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水平。
五、律师价值:维护被告人合法刑事权益
张卫平律师凭借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精准把握了本案的两个核心争议点,即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和贷款诈骗罪的主从犯认定。通过详细阅卷和会见被告人,他发现公诉机关指控洗钱罪的证据存在明显不足,遂重点围绕该点进行辩护,成功促使法院驳回洗钱罪的指控;同时,针对贷款诈骗罪的主从犯问题,充分论证了张XX在共同犯罪中的辅助作用,并非主犯,且指出其具有自首相关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刑事权益,体现了刑事辩护在案件审理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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