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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药品犯罪案件:当事人被告A在无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大量进购并售卖国家未经批准上市的注射类管制肉毒素药品,构建线上销售网络,全案累计销售金额高达234万余元。公诉机关以妨害药品管理罪对全案多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求涉案人员公开赔礼道歉、处置药品并承担费用。
案件难点剖析:此案件属于医美行业高发的妨害药品管理重罪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涉及公共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刑事追责严格。准确区分医美无证售药的入罪标准、情节加重边界,厘清主从犯罪责划分以及大额涉案金额下的量刑区间是关键阻碍,法律适用复杂,证据审查难度大。
律师办案策略:冯剑律师全程介入一审辩护,结合全案卷宗证据和法律适用规则,针对当事人涉案情节、法定从轻事由开展辩护。精准把握刑法药品管理相关罪名立法要义,搭建完整合规辩护逻辑。针对当事人立功、坦白等全维度从轻情节逐一论证,向法院提交从轻辩护意见。同时指导当事人完成违法所得退缴、涉案药品处置、公益道歉履行等义务,化解衍生法律风险。
案件结果启示:法院最终判决首要主犯被告A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多名从犯分别从轻判处长短不等有期徒刑,多人适用缓刑。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也依法判决。对于类似的药品犯罪案件,当事人应积极配合律师,挖掘自身从轻情节,主动承担相应责任,争取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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