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它深耕于民商事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刑事经济类犯罪辩护等领域,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在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审查愈发严格,类案裁判更注重事实依据和法律适用的精准性。在这样的背景下,王伟栋律师接手了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证据梳理,明确工程款数额
委托人承包建筑工程施工,因转包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工程施工难以为继,退场前转包方欠付460余万元。转包方在委托人起诉后支付90余万元工人工资,却又提起反诉称多支付200余万元。王伟栋律师连续三个晚上翻阅卷宗,仔细研究在案的公区结算协议以及户内工程量核对原件。它发现公区结算协议内容明确指向公区部分,而户内工程量核对原件详细记录了户内工程的各项数据。通过逻辑推导,它认为案涉结算协议仅是对公区进行结算,此后的工程量核对是对户内进行核对结算,所以转包人实际欠付工程款数额应是公区结算款加上户内核对工程款之和460余万元。这一发现为确定实际欠付工程款数额提供了关键依据,让案件在工程款数额认定上有了清晰的方向。
剖析协议,确定结算范围
对于结算协议是针对公区部分还是整个工程的结算,这是案件的一个关键争议点。在此之前,王伟栋律师尝试从合同整体文意去解读,但没有得到明确结论。后来,它逐页比对协议条款,结合施工日志等相关材料。它发现协议中提及的工程范围、施工内容等细节与公区实际情况高度吻合,而户内工程的一些特殊要求和施工情况并未在协议中体现。通过这样的分析,它排除了协议是对整个工程结算的可能性,确定结算协议仅是针对公区部分进行结算。这一结论有力地回应了转包方的主张,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支撑。
依据法律,应对鉴定申请
转包方为逃避责任,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向法院申请工程量及工程质量鉴定。王伟栋律师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发现根据法律,在已经订立结算协议且转包方已经进场进行后续施工的情况下,转包方无权再要求进行鉴定。它详细整理了结算协议和转包方后续施工的证据,如施工照片、现场记录等。在庭审中,它向法官清晰阐述法律依据和证据链,说明鉴定没有必要。
争取利息,维护合法权益
关于逾期付款利息,虽然合同无明确约定,但王伟栋律师考虑到案涉金额较大且转包方恶意拖延时间。它查阅大量类似案例和相关法律条文,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它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利息计算说明和相关法律依据,有力地证明了委托人有权主张逾期付款利息。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一诉求,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更多的合法权益。
经过王伟栋律师的努力,最终法院除因未支持承包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外,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全部支持,判决金额与起诉金额扣除转包方在起诉后支付的工人工资后分文不差,转包方的反诉被法院全部驳回。委托人原本焦虑的心态,在看到判决结果后,转变为对王伟栋律师的信任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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