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深律师肖慧:深耕多领域,积累丰富办案经验
肖慧律师毕业于本科院校,自2016年起在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290201611958790,服务地区为湖北仙桃。她法学功底深厚、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涵盖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等多个领域。在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合同纠纷90余件,侵权纠纷500余件。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侵权、刑事辩护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股权转让纠纷起:董X维权诉至法院
2019年10月24日,董X与周X、邓某、尹X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董X以60000元对价受让三人持有的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25%股权,款项已转至周X账户,但案涉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因公司经营亏损,董X与周X、邓某、尹X就协议解除及款项返还进行协商,因未达成实际履行一致,董X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确认股权转让协议解除、周X等三人共同返还60000元转让款并支付利息,由各被告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一审审理:各方激烈辩论,法院作出判决
一审法院受理该案后,对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款项支付、协商过程等事实进行审理。各方就协议签订主体、董X是否参与公司经营、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证明协议解除合意等问题展开举证、质证与辩论。周X等被告辩称协议实质为董X与公司签订,董X实际参与经营并获分红,聊天记录不完整不能作为解除依据。一审法院结合证据认定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实质为董X与周X、邓某、尹X签订,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根据各方微信聊天记录,能够证实董X与周X、邓某、尹X就协议解除及三人各返还董X10000元达成合意,案涉协议于2021年3月2日解除。遂判决确认协议于该日解除,周X、邓某、尹X分别返还董X股权转让款10000元,驳回董X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按比例由各方分担。
二审交锋:周X上诉,法院维持原判
周X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汉江中XX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各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法院对一审查明事实及证据进行核查认定。经审理查明,一审庭审中邓某自认董X受让的是周X9%、邓某和尹X各8%的公司股权,周X、尹X对此未提出异议,一审查明的其他事实属实。法院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根据协议约定及各方陈述、微信聊天记录,能够证明董X与周X等人就协议解除及款项返还达成一致,周X的上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周X负担。
肖慧律师:秉持理念,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
肖慧律师秉持“踏实办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她注重庭前准备、证据梳理、诉讼保全等环节,深入研究、对比案例,提交书面意见,并在庭后与当事人反馈沟通。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充分展现了她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