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飞勇律师是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成绩斐然。2024-2025年度年均承办各类案件上百件,其中刑事辩护领域年均办理刑事案件20余件,尤其擅长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案件。在当下严格的证据审查标准和复杂的类案裁判趋势下,它总能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法律素养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此次,它接手的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再次展现了它的专业能力。
接受委托,全面阅卷
当事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家属心急如焚地找到张飞勇律师。张飞勇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赶到办案机关。在那间略显局促的阅卷室里,它连续两个下午,一页页仔细翻阅着厚厚的案卷材料。它的目光在每一个数字、每一行文字上停留,核实涉案金额、资金流向、到案经过及证据情况。它发现,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当事人从中获利2000元,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通过对这些细节的精准梳理,它明确了案件的核心事实,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梳理法定从轻情节
在对案件有了全面了解后,张飞勇律师开始深入审查各项证据。它逐字逐句分析当事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以及相关书证。经过严谨的审查,它确认当事人具备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当事人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符合自首的条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体现了良好的认罪态度;并且全额退出了违法所得,最大限度地弥补了社会危害。张飞勇律师通过对这些情节的梳理,构建起了有力的辩护框架。
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
基于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对从轻情节的准确把握,张飞勇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它在意见中明确阐述,当事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结合《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它提出不起诉的辩护主张。它详细说明当事人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小,且已通过退赃弥补了社会危害。它的逻辑清晰,论证充分,为检察机关的决策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全程协助配合程序
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张飞勇律师不仅在法律层面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辩护,还全程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具结、退缴违法所得等程序。它耐心地向当事人解释每一个环节的意义和注意事项,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原本焦虑不安的心态,在张飞勇律师的专业指导和贴心帮助下,逐渐变得平静和信任。
最终,浙江省金华市XX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采纳了张飞勇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让当事人及其家属如释重负,也再次证明了张飞勇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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