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几百件案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上百件刑事相关案件,其中诈骗类经济案件占比约50%。在当下刑事司法实践中,证据审查愈发严格,对于自首等量刑情节的认定更是严谨。在这样的背景下,张志来律师迎来了白XX盗窃案。
发现线索:关注到案经过
案件初始,张志来律师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连续三个晚上待在办公室,逐页翻阅其中的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等材料。在仔细查看“到案经过”这份文件时,它注意到被告人白XX是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这一细节引起了它的高度关注,因为传唤到案的情形在自首认定上存在一定的争议性。
深入分析:排除其它可能
张志来律师没有直接认定白XX构成自首,而是进一步深入分析。它调取了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发现白XX在被传唤到案后,第一次接受询问时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盗窃两部苹果14手机的全部经过,包括手机的去向等细节。它还对比了白XX的供述与被害人陈述、证人刘XX的证言,发现三者相互印证,不存在隐瞒或虚假陈述的情况。同时,它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排除了因受到胁迫等其它因素导致供述的可能性。经过严谨的逻辑推导,它认为白XX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
关键辩论:说服法院认可
在庭审过程中,张志来律师提出被告人白XX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于自首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起初对此持有异议,认为传唤到案不属于主动投案。张志来律师据理力争,详细阐述了自首的构成要件以及白XX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的事实,引用相关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进行佐证。被告人白XX起初对能否认定自首十分焦虑,看到律师如此专业地进行辩论后,逐渐对律师产生了信任。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白XX构成自首,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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