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2月4日凌晨2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新化路,一场冲突打破了夜晚的宁静。被告人蓝某某酒后在路边对路过的蒙某、韦某等人吹口哨,引发了双方的争执。随后,双方持械发生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某某、唐某某、卢某某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建议了相应的量刑。
蒙某某的家属心急如焚,四处寻找能为他辩护的律师。这时,他们找到了陈俊全律师。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
这起案件的难点在于,公诉机关认定为聚众斗殴罪,而该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陈律师认为,这起案件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发现本案起因是蓝某某酒后的挑衅行为,属于“无事生非”。而且蓝某某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陈律师翻遍了卷宗,走访了案发现场,收集了大量证据。他还提出蒙某某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且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的儿子等情况。
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虽然仍认定为聚众斗殴罪,但对七名被告人减轻处罚,其中蓝某某、蒙某某、韦某被适用缓刑。
法律干货提炼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一是遇到冲突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冲动行事可能会让自己陷入刑事风险。二是如果不幸卷入刑事案件,要及时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三是积极获得对方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会起到积极作用。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法律面前容不得冲动和侥幸。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本文案例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的陈俊全律师提供,他深耕刑事领域多年,总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转机,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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