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在看守所走速裁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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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醉酒驾驶的行为一旦被检测出来是会构成犯罪的,关于醉驾在看守所走速裁程序是怎样的很多人有疑问,刑事案件的速裁程序能够更好的优化司法的资源,一般刑事速裁的案件针对的是一些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醉酒驾驶案件速裁程序的有关规定。

醉驾在看守所走速裁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醉酒驾驶的行为一旦被检测出来是会构成犯罪的,关于醉驾在看守所走速裁程序是怎样的很多人有疑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能够更好的优化司法的资源,一般刑事速裁的案件针对的是一些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接下来让小编来告诉大家有关醉酒驾驶案件速裁程序的有关规定。

一、醉驾在看守所走速裁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改革的目标是优化司法资源,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保障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所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同样非常重要,而辩护律师,是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中,充当相当重要的角色。从试点情况看,试点速裁程序的刑事案件,大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聘请律师为其辩护。而在这些《决定》、《办法》、《通知》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律师辩护的问题上,虽然均有如果没有聘请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转达。法律援助机构也要及时办理,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但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辩护人或者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的问题上,仍然存在以下四个问题:

第一、刑事速裁程序案件的办案时间短,没有时间聘请律师。

根据《办法》规定,侦查机关的办案时间是:应当在立案后十日内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时间是:一般应当在受理案件后八个工作日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提出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书面建议,并充分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的办案时间是:一般应当在受理后七个工作内审结。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来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明确规定了侦查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有告知和转达的义务。但是,有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于自身不懂法律,或者第一次面对着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行使国家追诉权力时,尤其是在讯问过程中,一般都承受着公权力对其的心理和身体造成的很大压力,没有考虑或者没有时间去考虑是否聘请辩护人或者申请法律援助的问题,当考虑要聘请律师或者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时,因为按照《办法》规定的时间短,这一阶段的时间已经过去,已进入下一阶段的诉讼程序,也就无法在这一阶段聘请到辩护人。还有一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聘请辩护人。

第二、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无法申请法律援助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问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而刑事速裁程序试点中的案件,根据《办法》规定的范围,除确因经济困难的以外,均不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使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种种原因,而没有得到辩护人的帮助,为其维护合法的诉讼权益,丧失了辩护权利。

第三、法律援助机构手续复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和各省市执行法律援助的具体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手续比较复杂。即使是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者近亲属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法律援助的,要提交相关部门经济困难或者低收入的证明等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尤其是外地户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当他们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从户籍地开出这些证明文件提交到法律援助机构时,本阶段的诉讼时间已过,已进入下一阶段的诉讼,丧失了本阶段的辩护权利。

第四、不排除少数办案人员,为了追求诉讼效率而顾此失彼,削弱当事人程序权利。

刑事案件是从侦查阶段开始的,这个阶段,侦查人员承担着调查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重要责任。也是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查明案情、作出公正判决的基础。这个阶段的任务艰巨而繁重,也是耗费的司法资源最多的阶段。少数办案人员,可能出于为了完成任务,提高办案效率的动机,急于结案而顾此失彼,

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取得供述,迫使无罪的人妥协,严重的违背了“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刑事基本原则。由于没有聘请辩护人,这些权利可能会被侵害。

此次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的核心是庭审程序,主要规范作为公诉机关如何开展审查起诉工作,与犯罪嫌疑人达成认罪、量刑协议,快速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判机关如何简化庭审活动,即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庭审程序中的再简化,提高诉讼效力,降低诉讼成本。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益也必须维护。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益,有辩护律师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

目前,我国的简单轻微刑事案件数量较大、律师数量又相对较少,因此,要想在我国盲目推行强制辩护制度比较困难。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笔者认为:刑事速裁案件都是简单轻微刑事案件,在侦查阶段是关健,承担着调查证据、查获犯罪 嫌疑人的重任,是为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查明案情、作出公正判决的基础。这个阶段也是耗费的司法资源最多的环节,办案人员可能为了完成任务,加快办案进度,而对犯罪嫌疑人施加不当影响,犯罪嫌疑人自身又无力抵御,有可能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诉讼权益。刑事速裁程序适用具有正当性、合法性的前提之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认罪认罚,并自愿选择接受该程序审理己案。试点方案也考虑到这一问题。《办法》规定设置了法律援助机构驻法院、驻看守所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司法部通知》对此予以了细化。但是,此项制度落到实处时却存在诸多问题(前面己经说过),致使该制度发挥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选择自愿性受到一定的限制。在《办法》中,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协商达成量刑协议,到了审判阶段,法院则省略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环节,尽管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但也不排除存在因办案机关办案人员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的原因而出现冤假错案的风险。

综上所述,关于醉驾在看守所走速裁程序是怎样的很多人有疑问,小编已经为大家解答了,我国的简单的刑事案件是比较经常发生的,适用刑事的速裁程序是为了更好的促进案件的处理效率,醉酒驾驶的行为是构成犯罪的行为,并且醉酒驾驶还有可能造成更严重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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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可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流程 1、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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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一朋友前天醉驾开车被交警抓获拘留,那么现在想咨询了解一下醉驾在看守所走速裁问题
[律师回复] 记者从崂山交警获悉 , 根据安排 , 当天一共有 10 名司机接受刑事 quot; 速裁 quot;。不过 , 醉驾司机王某某 quot; 爽约 quot;, 只有 9 名醉酒司机到场。民警介绍 ,3 月 9 日 0 时 10 分许 ,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无证持变造驾驶证 , 驾驶鲁 B103D2 号小型客车 , 沿崂山区辽阳东路西向东行驶至深圳路路口时 , 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 , 王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 223mg/100ml, 属醉酒驾驶。
quot; 后来 , 根据询问 , 当天晚上王某某和朋友一起喝酒 , 他的朋友因为酒驾被查 , 然后打了他的电话 , 王某某开车到现场时被交警查获。quot; 一位办案民警介绍 , 王某某后来向交警出示了驾驶证。不过 , 细心的民警发现 , 他本身没有驾驶证 , 而是偷拿其弟的驾驶证 , 并将驾驶证照片偷换 , 企图以此蒙混过关 , 没想到当天晚上 quot; 自投罗网 quot;。
quot; 王某某因为伪造变造驾驶证 , 被行政拘留 10 天 , 后来通知他适用刑事速裁 , 他当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 但前两天王某某的电话突然就打不通了 , 根据他留下的地址和经营饭店的地址 , 也没有找到王某某。quot; 一位办案民警介绍 ,quot; 下一步我们将把王某某列为网上追逃人员。quot;
据了解 ,4 月 13 日 , 在 quot; 醉驾入刑 quot; 实施六周年来临之际 , 青岛交警市北大队集中对 5 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嫌疑人依法办理刑事拘留手续 , 送进看守所。同时 , 青岛交警官方微博对这一过程进行了网上直播 , 这也是全国公安交警系统首次对醉驾刑拘程序办理到送至关押地的全程直播。总时长约 1 小时 36 分钟 , 超过 7 万名网友在线观看 , 直播期间网友的留言达到了 787 条 , 点赞 3.5 万次。2017 年以来 , 青岛交警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 宣布对所有醉酒驾驶的嫌疑人一律依法办理刑事拘留。据统计 ,2017 年至今 , 青岛交警支队 8 个直属大队已办理 202 起醉驾刑事案件拘留强制措施 , 其中 , 市区交警大队办理 153 起 , 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办理 49 起。
民警宣读通告 , 嫌疑人被送往看守所。
观察酒驾司机同比大幅减少
5 月 9 日上午 , 崂山交警利用网络直播平台 , 联合刑警、检察院对醉驾办理 quot; 速裁 quot; 程序全程直播 , 在两个多小时的直播中 , 一共有 7268 次观看 , 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 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 不少网友踊跃留言 , 询问刑事速裁的过程和进展。
当天中午 12 时许 , 在崂山交警大队事故科审讯室里 ,9 名因醉酒驾驶触犯危险驾驶罪的驾驶人将在这里签署拘留证 , 准备接受刑事处罚。在一一接受检察机关的讯问后 ,9 名酒司机被送上警车 , 他们将被送往看守所 , 接受法律的惩罚。据相关负责人介绍 , 对醉酒司机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 从查获犯罪行为到宣布采取强制措施仅 7 天 , 大大节省了警力资源。
据了解 ,2016 年 , 崂山交警大队一共查获了酒驾 300 余起 , 醉驾 100 余起。quot; 现在查到的酒驾司机同比大幅减少 , 以前最多的时候一晚上能查 20 多个酒驾司机 , 现在一晚上最多查到三四个 , 有时候查到凌晨两点多 , 还一个都查不到。quot; 一位办案民警介绍。
quot; 通过对醉酒驾驶的查处 , 有效地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 今年 1~5 月份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死亡交通事故降低了 40%, 其他交通事故也明显减少 , 我们希望通过‘速裁’这种形式 , 在提高案件办理速度的同时 , 还能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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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速裁答辩期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简易程序速裁答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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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流程
1、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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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醉拘留所还是看守所?
存在醉酒一般情况下是被关押在看守所。根据我们国家《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自主驾驶机动车辆涉嫌危险驾驶罪,所以是属于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所以必须要在看守所来进行处理。之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需要监狱执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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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一、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条件如下:《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第三条: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一) 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 当事人对案件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
(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
二、刑事速裁程序不适用的条件:《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不适用速裁程序办理:
(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 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有异议的;
(三)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
(四) 被告人对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但经审查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
(五)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就赔偿损失、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六)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严重影响刑事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
(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累犯、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定从重情节的;
(八) 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的情形。
求简易程序速裁答辩答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可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流程 1、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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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在看守所走速裁可以吗?
醉驾是可以利用速裁的方式来解决。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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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简易程序速裁的答辩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可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 民事诉讼法庭辩论顺序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后,先由原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陈述自己的意见。原告陈述后,原告有代理人的,由其代理人对原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完毕,由被告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发言,并针对原告的发言进行答辩。被告有诉讼代理人的,在被告发言完毕后,其诉讼代理人对被告的发言作补充或者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地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被告不到庭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发言和答辩。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原、被告发言、答辩后,法庭应当让第三人发言或者答辩,让他就法庭调查的事实和证据、应当适用的法律,以及原、被告的发言、答辩,提出自己的意见。第三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由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4、互相辩论。经过上述法庭辩论顺序后,审判员应当让双方当事人、第三人就本案的问题互相向对方发问,辩驳对方的主张并阐述自己的意见。审判人员在当事人互相辩论时,应当使辩论集中在案件必须解决的问题上,必要时,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启发、引导,审判人员必须公平地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当事人不得滥用辩论权利,无理狡辩,互相争吵,甚至哄闹滋事。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时,都有陈述最后意见的权利。因此,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以充分保证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流程 1、因纠纷提起的诉讼即向有管辖权的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 受理后,5日内将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3、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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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死了,看守所有责任吗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去世,若因疾病,看守所一般无责任;但若是工作人员违规执法所致,看守所应承担相应责任。家属可据此提起诉讼或申诉。总之,看守所是否担责需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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