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福律师,作为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 2019 年执业以来,处理逾近百件案件,拥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他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各类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这次,杨福律师又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案件背景与困境
2024 年 X 月 XX 日,原告王因与被告王、王的民间借贷纠纷向宁波市 XX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案存在诸多复杂情况,《借条》由被告王代签,《补充协议》由原告代签,且约定月利息 9900 元明显超过法律允许上限,被告还提出将此前已还清的两笔借款利息与本案合并结算的主张,这些都给案件审理带来了困难。原告面临着借款本金能否追回、利息如何计算、律师费能否得到支持等问题,内心十分焦虑。
证据梳理与关键细节发现
杨福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对案件材料进行了细致的梳理。他发现,虽《借条》和《补充协议》存在代签情况,但被告王在证据交换中对借款内容予以认可,结合转账凭证,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同时,杨福律师对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了精准核算。他发现约定月利息 9900 元超过法律上限,于是通过详细的计算和分析,得出截至 2022 年 X 月 XX 日,被告尚欠借款本金 454879.6 元。对于被告提出的“三笔借款合并结算”抗辩,杨福律师通过查阅相关借款记录和凭证,发现前两笔借款已还清,与本案无关,不同借贷关系不应混同。
逻辑推导与应对策略
在发现这些关键细节后,杨福律师进行了严密的逻辑推导。对于借贷关系的成立,代签情况并不影响借款事实的存在,被告王的认可和转账凭证足以证明借贷关系。对于利息超限问题,杨福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主动调整诉请,主张按 4 倍 LPR 计算利息,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权益。对于被告的抗辩,杨福律师坚持不同借贷关系不应混同的观点,通过清晰的证据链和合理的逻辑分析,说服法官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
案件走向与最终成果
杨福律师的努力对案件走向产生了重大影响。法院最终认定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成立,支持了调整后的本金及利息,按 4 倍 LPR 计算利息。同时,依据《借条》中关于实现债权律师费的约定,支持了原告主张的 18500 元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对于被告的“三笔借款合并结算”抗辩,法院采纳了杨福律师的意见,认定前两笔借款已还清,与本案无关。虽因保证期间经过未能追究担保人责任,但杨福律师及时将诉讼重点聚焦于主债务人,最终成功为原告追回借款本息及律师费 47 万余元。案件受理费 10468 元及保全费 3870 元,合计 14338 元,由被告负担 13817 元,原告仅负担 521 元,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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