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XX年,田某驾车超越D驾驶的车辆后,引发ABCD四人不满。四人驾车截停田某车辆,A持刀、BC持斧头下车将田某包围殴打,D未下车,最终田某死亡,A捅刺颈部为致命伤。20XX年,ABC三人被抓获,以故意伤害罪立案,D列为证人。这时,山西太原常洁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案件。
细致阅卷寻突破
常洁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承办案件逾五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她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开始细致阅卷。她坐在办公桌前,逐页翻阅着厚厚的案卷材料,手中的笔不时在关键处标记。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对每一份证人证言、现场勘查报告都反复研读。在梳理案件细节时,她发现D虽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这一细节成为认定D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线索。
常洁律师进一步审查证据,结合ABC三人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某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的情节,以及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行为,判断三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她将这些证据和观点整理成详细的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经过审查,采纳了她的意见,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同时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
坚持观点获改判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常洁律师继续坚持自己的辩护观点。在法庭上,她依据扎实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向法官阐述自己的看法。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常洁律师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细节挖掘,成功改变了案件走向,维护了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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