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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X月XX日,在法庭上,青海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明艳表情严肃,而被告方却无一人到庭。该公司因西宁XX(普通合伙)等拖欠货款,委托马明艳提起诉讼。
案件受命,梳理证据
马明艳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数百件案件,尤其擅长合同纠纷案件。接手此案后,她深知证据是关键。她仔细查阅资料,找到了2024年1月1日原告与被告专科医院签订的《中标药品购销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她收集了商品出库单及发票、往来账项询证函两张、原告公司挂账系统截图等证据,证明原告发货金额、被告欠付货款金额等事实。
庭上举证,清晰论证
开庭时,被告方未提交书面答辩状,也未到庭参加诉讼。马明艳当庭出示证据,向法庭阐述:从2024年8月6日起至12月3日,原告发货金额共计192331.54元;2024年12月31日,双方对账确认被告欠付货款192331.54元;原告公司未收款明细表也显示此金额。她还通过企业信息查询截图,证明被告公司、唐为被告专科医院的合伙人,且专科医院已被多家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被加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合同有效,被告应履行付款义务。最终判决被告西宁XX(普通合伙)给付原告货款192331.54元及利息3741.51元,并承担后续逾期利息,被告青海XX公司、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马明艳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和清晰的论证,为原告成功拿回货款,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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