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普通民众在提起民事诉讼的时候,可能关心的也就是时效的问题,那么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时间一般需要多久?根据相关的说法,对于一审的判决时间大概是需要六个月的时间,至于其他的内容,可能就需要具体内容来具体分析了,详情请看下文。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民事诉讼审理期限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在阅读过本篇内容之后,我们就能够对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时间有了一定的了解以及概念,其实对于我们来说,民事诉讼的审理案件时间并不能够一蹴而就,其实也就是需要具体的内容来具体的分析和对待了,关于民事诉讼案件审理时间一般需要多久小编就说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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